75、提案第20190075号
案 题:关于完善健康传播长效管控机制,构建和谐健康广东新风貌的提案
提 出 人:贺军(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被纳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做出重要指示,并提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目前健康传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亟需完善健康传播长效管控机制,构建和谐健康广东新风貌。
目前健康传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各年龄段、各地区健康传播未实现较全面覆盖
1.受众人群不均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大和疾病谱的改变,新媒体健康传播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方面的应用成为关键性问题。使用新媒体获取知识的人群多集中在青中年群体,老年人使用人数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另外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受教育水平、互联网普及水平的差异,造成了信息接收、传播的差距。
2.传播语言过于专业
我国大多数健康资讯以较专业的文字语言叙述。电视健康专栏节目大部分内容都来自专家对科学知识的普及,深入人们生活的报道较少。即便有,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也是晦涩难懂。
二、健康传播专业人员欠缺,传播内容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够
1.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不稳定
我国健康教育师资匮乏,农村师资缺失尤为严重。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学校缺乏健康教育的专门负责人和专职教师。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相比,我国健康教育师资建设缺乏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2.健康信息良莠不齐
健康传播的专业人员与机构介入的力度不足。同时我国取得健康教育专业培训资格人员极度紧缺。仅有的少数健康教育机构也未充分发挥作用。传播信息中不乏大量劣质的自媒体肆意散播谣言,危害公共健康。
3.营销策略利欲熏心
深入窥探"伪健康"的背后,不难发现很多所谓的养生信息只是变相的营销手段。这类新媒体营销模式借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日益关注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牟利。
三、健康传播研究及传播效果评价体系不完善
2015年清华大学国际传播中心的一项研究提示我国近年来健康传播研究大多为学者,而非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研究主题主要以传播媒介研究为主,而关于医患关系、医疗资源的地域分布、广大农村地区的健康素养传播这些重要且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的研究较少。健康素养作为评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效果的一项重要的指标未被广泛利用。
建议如下:
一、实现受众全面覆盖
1.政府牵头,基层落实
建议卫生行政及教育部门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单和杂志、开通官方微博并及时更新内容。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统计数据,做出更合理的政策修改。加快培养"双能型"健康教育兼职人才,开展健康教育考核。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定时调查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并实施奖惩措施来促进健康传播效果的提升。
2.传播内容多样化,语言大众化
建立大众媒介与健康教育的互动机制,使大众媒介可以传播更多来自健康专家的建议和观点,也可以使医药卫生领域的健康专家直接参与传播,传递准确的信息。改变大众媒介健康传播内容少、传播不持续现象,避免大众媒介选择性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Medline Plus网站话语沟通方面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值得我们借鉴
二、增强健康传播稳定性和权威性
1.政府主管部门要认识到新媒体在健康传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新媒体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把新媒体健康传播由医疗机构的 "份外事"变为"份内事"。甚至可以将医疗机构在健康传播中的参与度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同时学习国外经验,国家在严格考核下培养出健康教育专业人才。
2.建立专业的健康传播机构。一方面,需要具有传播"权威健康讯息"的观念。我们需要围绕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 版)》,依据《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指南(试行)》,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专家资源、信息资料库、健康教育宣传媒体,通过权威的信息渠道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也应加大对权威信息门户的宣传,提高知晓率,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中国健康教育网等。美国Medline Plus网站的内容及形式值得我们参考;另一方面还需增强媒体社会责任意识及其自身基本职责。杜绝人情稿、关系稿、金钱稿等有偿新闻乱象同时要废除无实际教育意义的所谓批评教育等表面文章,对伪健康传播者、伪健康传播受益者、明知故犯者加大处罚力度,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加强政府部门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对不实的信息要及时辟谣,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整顿。
三、建立目前较合理的健康素养评价体系,动态综合评估传播效果
从广东省医疗现状出发,挖掘改善和弥补研究过程中存在的缺漏。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康素养的权威考核内容,评价受众在干预前后健康素养变化情况,从而提出切实有效可行的解决措施,为健康政策的修改提供资料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