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提案

2019-01-29 03:08:4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60、提案第20190060号
  案    题:关于促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提案
  提 出 人:陈健生(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示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为新时代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社会治理形势发生新变化
  经过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发展的前提。近5年来,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量等社会秩序的关键性指标同时出现下降趋势,特别是成为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同时,互联网依法治理初见成效,虚拟社会不再是法外之地。新的社会治理体制基本形成,已基本建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居民组织、社会公众等都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力量。去年8月份中国侨联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探索"地方侨联+高校侨联+校友会"工作模式,就是对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格局的有效探索尝试。
  二、新时代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也发生巨变,阶层固化问题、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就业和社会不公问题、家庭结构与生活社区化问题、社会道德与诚信缺失问题、地区发展不充分和不平衡问题,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网络传播与安全问题,等等,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实际社会有效供给不相匹配对社会治理提出新问题、新挑战。
  三、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广东省登记的社会组织68144个,其中社会团体3038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675个,基金会1089个。深圳、广州、佛山社会组织数量列前三位。近几年来,广东各地对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组织,形成了一定的经验模式,其中,构建"政府+社会团体+企业"模式促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是有益选择,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完善社会治理格局,建议: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建立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的组织体系,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一些地区在大统战格局下,已经开展一段时间的管理模式创新,有一定的基础;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职能和行业自律与互相监督,以社会组织章程和自律公约为依据,承担组织社会责任;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履行社会义务。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同时注重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有效、管用、节约行政成本的社会治理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技术作用。互联网产业发达地区,要发挥技术引领和应用作用,行业协会发挥重要作用要动员企业营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借助视频和脸谱识别技术,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依法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加强对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数字库建设和云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智能化功能,结合政府成熟的"网格化"操作平台,及时发现问题,精准预判风险,精准解决发现问题,及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注重机制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党组织要发挥大社区党的全面领导作用,结合网格化管理功能,通过协会和企业触角,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创新完善社区体系建设,针对辖区的行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体,通过社区管委会政府管理末端"神经触角",实施有效的情况发现、问题上报(传)、监管机构及时协商和反映、执法部门的强力应对,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