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提案第20190056号
案 题: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动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兴盛的提案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这些都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文艺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文艺院团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艺精品战略中的中坚作用。国有文艺院团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打造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民、凝聚人心的中坚力量。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是否成功,至关重要。
广东省2010年起分两步对全省95个国有文艺院团的体制改革工作:部分国有文艺院团继续保留事业编制,部分实行转企改制,部分下属二级表演团体单独建制,设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票房收入少、生存艰难、缺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和演艺拔尖人才等问题,原因主要有:
1.功能定位有待廓清。院团定位不够科学,作用认识不够清晰。用的时候不讲市场,不用的时候只讲市场,造成了院团自身定位的摇摆和错乱。
2.分类指导不够科学。院团仍按省、市、县三级分层,按事业、企业属性分类,同属性不同层级的文艺院团承担相同的职能,"同质化发展、粗放型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无法造就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名团。
3.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转制院团尚未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运作,缺乏自主经营发展权,既不像事业单位又不像企业,可自编预算过低,人员经费缺口较大,处境尴尬。对财政资金用途规定严格,存在较多制约,其中规定不能用于发放演职人员的演出补贴等经费补助,大多数院团存在"做项目没收入"的困境。
4.相关政策无法有效落地。原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政法发[2013]28号》、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提到的"关于落实和强化对转制院团扶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演艺基础设施建设"等若干支持政策未有效落地,发展基础短板突出:重点院团许多没有专业剧场,剧场建设没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合理统筹。排练场、演出灯光音响等器材设备简陋老化现象严重。大部分市、县的专业剧场基本老化,无法为文艺院团的剧目演出提供合适的场所。种种因素导致关系院团基础性保障的"最后一公里"迟迟无法打通。
为此,建议:
1.明确国有文艺院团的公益属性。国有文艺院团是党和国家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艺术需求、推动民族文化艺术传承的重任。加强财政基本保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利益。充分借鉴和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最优化地进行资源配置,通过经济效益检验社会效益的成效。
2.分类指导,明晰国有文艺院团的功能定位。打破现有按行政层级和企事业属性分类管理的传统模式,实行按功能定位进行分类管理,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持和资源配置,实行"一团一策"。其中,一流名团以基础厚实、体量庞大、实力强的重点院团为主体,涵盖个别大型文艺院团,打造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院团;特色院团以特色鲜明、人才队伍和创作演出实力较强的院团为主体,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中坚院团;基层院团为规模较小、创作实力一般的院团,主要开展市场演出。上述三类院团经费来源,可分别以80%、70%、60%以上通过财政拨款支持,其余通过参与政府创作和采购演出的竞争性经费以及演出市场营收等方式解决。
3.推进转企院团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制度,重点设立艺术总监和艺委会,扩大企业选人用人自主权。逐步推行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院团产权多元化。
4.推动各项经济政策落实。一是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对院团发展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落实部分院团免缴国有资本收益政策。二是完善以社会效益为重要内容的双效考核机制,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生产导向。三是实行差异化的按劳分配,最大限度地调动院团深度参与的积极性。
5.完善艺术体系的相关要素。一是推动"一团一场"建设。由各级财政推动"一团一场"在各个文艺院团的全覆盖,建设必备的专业排练场和配套剧场,将专业剧场(音乐厅)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扶持社会资本投资中小型专业剧场建设。三是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大力引进文艺院团急缺的编剧、导演、演员、经营管理方面的领军人物。适当降低用人单位对引进戏曲人才的门槛,使青年戏曲人才有更大的用武之地。持续加强文艺院团与国家级重点艺术院校的深度战略合作,采取深造进修、跟班学习、名家传戏等方式培养人才,并认可其取得的学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