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

2019-01-26 01:41:1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49、提案第20190049号
  案    题:关于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环保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十九大报告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但是,长期以来,受高强度的经济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我省一些生态系统破损退化严重,部分关系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地区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和破坏,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不断下降。以往开展的一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由于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客观上存在各自为战的状况,生态整治修复效果不尽理想,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
  为此,建议:
  一、出台制度、建立措施保障
  1.政府应制定出台《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和《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相应资金的管理,确保修复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资金保障。
  2.制定并出台《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为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全省各地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在技术路线上不出现偏差,控制项目投资风险,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3.制定《建立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月报、月考核制度和项目变化报备及动态监管制度》。规定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将每月项目建设情况逐级报送,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建立月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采用自查、抽查和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手续、投资情况、建设内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同时,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调整退出年度建设项目名单。
  二、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
  1.积极推进年度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把目标任务全部分解,按市、县区和部门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项目边界范围进行落实,指导相关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规划内容开展项目设计工作。
  2.强化省级山水林田湖办公室与市、县区相关部门山水林田湖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各地山水林田湖办公室职责范围和任务目标,把主要指标、工作内容、项目实施等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实行跟踪问责制。
  三、建立项目组织实施和考核制度
  1.开展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保障项目设计遵循中央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政策要求,从源头严把项目设计关。发挥咨询专家和专家库作用,为所有项目初步设计开展专家评审,提供技术支撑。
  2.根据《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各地应逐级出台“绩效考评量化评价表”。由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结合项目工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上级下达的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每个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评,针对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点评。
  四、设立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
  1.省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以支持各地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各地也要研究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2.合理、及时分配省级专项资金,以推进各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启动,保障项目工期。
  3.强化资金管理。根据《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绩效考评量化评分表》,对各地的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监管、验收和违规处理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实行专帐管理,严禁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对于各市、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山水林田湖办公室要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人员审核资金申请报告,并到项目实施现场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审批下拨资金。
  五、落实配套资金,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除了省级下达的资金外,各地政府也要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1.积极筹集资金,想尽千方百计,确保政府层面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2.注重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山水林田湖项目建设,确保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