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游艇融资租赁等业态发展,加快我省游艇产业发展的提案

2019-01-26 03:24:4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2、提案第20190022号
  案    题:关于大力推进游艇融资租赁等业态发展,加快我省游艇产业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严楠(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游艇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被誉为"漂浮在黄金水道上的印钞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是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的组成之一,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游艇在出入境通关、监管查验、码头设置、牌照互认、航行区域规划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形成便于操作、规范清晰的游艇出入境政策体系、管理机制和操作指引。广东省濒临南海,与港澳相通,海岸线长、水道发达,依托滨海资源大力发展游艇旅游,有望打造国民消费新的增长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融合发展。
  一、大力发展游艇产业经济意义重大
  (一)把握粤港澳大湾区等发展机遇,开拓我省游艇规模经济。前瞻产业研究院在分析报告中预测,2020年我国游艇行业产值将达1000亿元。据国际游艇设施委员会研究,游艇产业带动系数高达1:9。长期来看,游艇行业自身产值和带动产值效益极其可观,市场前景广阔、挖潜空间大。我省拥有海域面积达4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14%;大陆海岸线4000公里,占全国19%,居全国首位,地理条件优越,应该充分把握机遇,在游艇产业发展中抢占先机。
  今年,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大力推动粤港澳游艇业态发展",将游艇产业发展列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目前,港澳地区拥有游艇2万余艘,但受成本、政策等方面制约,很少进入珠三角内地水域,一旦游艇"自由行"政策红利充分释放,预计可产生直接商业效益73亿元,拉动相关产业经济效益210亿元。同时,能够借鉴港澳地区成熟的游艇发展经验,助力我省打造覆盖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的游艇经济集群。
  (二)把握现有金融优惠政策,撬动我省游艇大众消费蓝海。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由于单只游艇的造价贵、成本高,在游艇产业发展初始阶段,行业常态大多采取租用游艇的方式,构建"借鸡生蛋,以蛋还鸡,鸡再生蛋"的良性循环,从而将融资租赁拓展至游艇产业,融合成成本较低且更亲民的新业态,面向大众消费群体,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以天津东疆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为例,区内租赁公司可享受一系列的财税补贴政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实际退税比例,最高分别可达实际缴纳金额的50%、40%和100%,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我省借鉴天津东疆模式,依托自贸区政策功能,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造涵盖多种交易模式、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的游艇融资租赁市场,降低游艇参与成本,释放游艇大众消费,拉动滨海旅游、水上娱乐、酒店餐饮等相关行业发展。
  二、意见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自贸区等政策平台作用,大力扶持游艇发展。针对游艇产业融资租赁新业态创造更为便利宽松的营商环境,"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促进游艇产业发展。例如,在广东前海、南沙、横琴等自贸区打造游艇融资租赁集聚地,研究推动涉及海关、税务、外汇、融资、商务等便利化操作政策体系,吸引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熟悉游艇行业的企业落户,整合政策、资本、产业多方面资源,在游艇设计、制造、销售、旅游等领域,创新监管方式和交易结构,加快推进游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二是把握黄金发展期,培养游艇产业大众消费。我省游艇行业以高端市场为主,以深圳游艇码头为例,停泊码头只向会员开放,会费加停泊费一年最低需要40至50万元,一般中产阶级很难承受。建议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东风",向港澳地区看齐,建设一批公共游艇停泊资源面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的平民大众,将海洋旅游从浅层次向深层次发展,培育游艇产业大众消费,带动水上、岸上联合发展。建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游艇消费市场,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和公共游艇旅游服务,降低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等成本,推出一批以游艇、帆船、垂钓、帆板、滨海酒店等休闲生活方式为主要特色的滨海旅游项目,将广东沿海打造成为国际滨海旅游发展区。
  三是创新游艇担保模式,打通"自由行"瓶颈问题。针对目前企业反映最大的港澳游艇进境"担保难"问题 ,建议可创新金融机构担保模式,引入关税保证保险,减少保函费用,降低进境游艇资金成本。建立政府主导的非盈利性担保机构,引导成立游艇产业扶持基金,通过信贷风险补偿金及专项贴息等形式,为游艇入境业务提供担保支持。
  四是推动游艇进出境降费提速,创造便利宽松的"自由行"环境。目前游艇"自由行"费用偏高,私人游艇通常由游艇会等中介办理进出境业务(收费约9000元/次),即使部分游艇会暂予免费,但需加入游艇会并缴纳高额会费。游艇入境期间等待检查的靠泊费用同样不菲,以蛇口太子湾游艇码头为例,每次待查靠泊收费1000元左右。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减低游艇"自由行"相关费用。同时,进一步科学规划游艇"自由行"码头设置、航行区域,优化边检、海事等监管部门具体操作办法,减少作业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并积极探索以"互联网+"提升业务办理透明度,推动个人自助办理业务。研究在游艇产业发展初期,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降低游艇跨境通关期间停泊、补给等费用,助力游艇新兴业态发展。
  五是加强粤港澳政府部门协调,推动拓展"自由行"航行水域。目前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上已允许双向互航,但"自由行"水域限定于广州南沙片区、深圳蛇口片区以及珠海横琴片区,对"自由行"积极性带领一定限制。建议粤港澳政府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围绕大湾区游艇产业发展,尽快制定全面规划及发展部署。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水域,有序扩大"自由行"试点城市和可航行水域。例如深圳东部海域,丰富的海陆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为游艇产业提供了扎实基础,可加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共同开发高端旅游项目,并"以点带面"辐射整个粤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