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提案第20190196号
案 题:关于完善关爱、救助抗战老兵机制的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 容:
80多年前爆发的抗日战争,大批勇士包括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不屈不挠的中国魂,为中国抗日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历史原因,曾经保卫国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和关怀。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6月,广东省健在的这些抗战老兵有368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06岁,年龄最小的85岁。这些抗战老兵中,除了极少数是离退休干部外,大部分人都生活清苦,个别九十高龄了还要自食其力。我们认为,关爱幸存抗战老兵刻不容缓。
目前,广东省关爱抗战老兵的工作主要由民革各级组织及其成员、民间机构在开展。各地财政及慈善组织较少参与到其中。而据我们了解,全国有多个省市关爱抗战老兵开展得较好:
(一)湖南 湖南省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做好湖南省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全省14个市、州均开展关爱活动,救助金为每人每月500至1000元不等。此外,长沙市建设了“抗战免费安葬主题园”,为在长沙居住的抗战老兵提供免费安息之地。
(二)四川 出台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从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予以切实保障。
(三)山西 山西保证没固定收入的抗战老兵每人每月有8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并成立了关爱抗战老兵养老院。其中阳泉市每年为每位抗战老兵发放两万多元的补助。
(四)广西 广西是全国第一个将抗战老兵纳入财政救助体系的省区,对不享受离退休待遇的抗战老兵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老兵去世后增发2个月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经费也统筹拨付,所需有关经费由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兜底解决。
(五)云南 从2014年开始,对首批确定的生活在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419名抗战老兵,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另外,按照民间主导、政府支持的方式,云南省民政厅从民政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1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关爱抗战老兵公益活动”。同时,借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优先让符合条件的抗战老兵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
开放、包容、经济发达的广东应该有能力为这些曾经的民族脊梁给予帮助,让他们晚年生活得更好。为此,建议:
第一,参考湖南、四川等省的做法,出台《关于广东省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的意见》,并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级政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发动有关社会组织、志愿团体共同参与关爱老兵的工作。
第三,除现行的救济、救助、扶贫措施外,为健在抗战老兵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为每位抗战老兵购买医疗保险;统筹解决抗战老兵的住房问题;对于个别无儿女、无住房或住房破败的抗战老兵,原则上安排进养老机构免费养老。
第四,借鉴长沙市的做法,在健在抗战老兵集聚较多的地方,建设“抗战免费安葬主题园”,免费为在粤的抗战英雄们提供身后的墓园,并于每年抗战胜利纪念日举行大型的公祭仪式。对于已故的抗战老兵,其家属有意愿的,也可移葬至墓园。
第五,加大慰问力度,抗日战争胜利逢五、十周年,向每位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同时将生活困难抗战老兵列入到各市慈善总会的年度走访慰问范畴。
第六,建议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进一步开展抢救性采集抗战老兵生平事迹影像资料工作,为每一位抗战老兵制作视频、留言等,收集编撰相关书籍,研究挖掘抗战历史,尽力为抗战老兵留存一份真实而宝贵的记忆。举办抗战公益图片巡展、公益讲座等,并邀请健在抗战老兵亲身讲授峥嵘岁月,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抗战老兵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