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标准建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提案

2019-01-29 04:46:5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193、提案第20190193号
  案    题:关于高标准建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商务厅,海关广东分署
  内    容: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考察广东时,明确提出高标准建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自贸区是“试验田”,探索试验可复制推广到全国的经验,而作为承载更多制度创新使命的自贸港,则是全面开放的新高地。
  广东几个自贸片区经过几年的建设,在促进我省对外开放、提升对外合作水平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自贸区有待进一步扩容升级。广东自贸区分三大片区,其中,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面积共60平方公里分7个区块,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面积共28.2平方公里分2个区块,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面积共28平方公里分5个区块。各区块间,经济体量较小,缺少内在联系,在战略要素保障、集疏运体系、人才供给、城市品质等诸多方面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瓶颈制约。
  (二)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广东自贸试验区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推进不够全面深入,在政策创新上由众多国家主管部门“把关”,不可避免会出现认识不统一、改革不同步、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导致改革整体进度、协调联动、复制推广乃至最终落地等各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隐性准入门槛过高,部分改革任务因缺少实施细则而无法落地,部分创新试点政策不可持续等。
  (三)申报自由贸易港竞争较大。今年4月,海南省获批成为我国首个探索自由贸易港的省份。截至2018年8月,至少已有十个省市启动研究申报自由贸易港,包括上海、广东、浙江、天津、福建、辽宁、湖北、四川、陕西等。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自贸港数量将会严格受限,申报竞争或将进一步升级。部分基层干部的思想行动、能力水平与自由贸易港发展的高标准不相适应,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魄力不足。
  为此,建议:
  (一)抓紧现有自贸区的改革扩容
  一是抓好自贸区各大片区融合发展。加强各个片区、各个自贸试验区之间的协同和整合,避免创新过于碎片化。抓紧现有自贸区的改革和扩容,通过体制创新,解决互联互通的现实问题,降低制度成本,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是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在管理模式上可参考国外自由贸易园区的经验,克服各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的局面,构建“政府主导,服务企业”的新管理模式,可考虑成立一个政府机构或政府控股的机构或企业进行统一计划和和谐管理,重点突出社会主义自由港的优势。简化出口报关手续,提高通关方便,减少企业注册手续,在监管上执行“负面清单+非违规不干涉”策略。
  三是想方设法引进留住人才。依托申报自由贸易港契机,积极探索创新人才机制,引进更多全球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企业不断调整管理模式,强化培训,优先培育一批国际业务规则的商务、管理、技术等本地高层次紧缺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晋升空间,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二)加强贸易便利化力度
  一是探索建设湾区组合港。探索建设湾区内部组合港,实现用深圳、香港、广州、东莞等港口物流服务一体化。强化深圳、香港、广州与周边港口的业务联系,重点推进中山、东莞到深圳多式联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改革,逐步推进大湾区港口通关一体化。支持深圳创新深港港口快速通关模式,开展“深港自贸通”试点,形成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与香港间的直通物流大通道;
  二是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港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在南沙、盐田港区实施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负面清单和重点监管对象,实现精简、精准监管,有效守住安全底线。创新“不申报、不征税、不统计”的一线进出境模式。推广“区港一体化”和“预通关”模式,推进“智检口岸”平台建设,分步推进境内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信息互换互认工作。
  三是以贸易便利化拓展国际市场。国际上的自由贸易港,比如新加坡、香港等,大多是在上世纪60到80年代建立的,以物流便利化为主,产业功能相对单一。广东省自贸区应定位于参与国际竞争、全球配置资源,产业的侧重点包括全球物流分拨、跨境电商、全球协同研发和创新、贸易和服务结算中心、全球资源管理中心等。
  (三)积极学习国内外自贸港经验
  一是积极争取更大改革自主权。广东自贸区应加紧推进改革试点,加大自我压力测试的力度,持续缩减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适时推出更多的、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改革试点经验,并将在全国推广。在申报自由贸易港的同时,应积极申请“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比如实行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政策和更高标准的贸易监管制度,扩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与联通。
  二是不断扩大制度创新成效。坚持“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围绕投资、贸易、税收、金融、监管、通关等不同领域和油品贸易、临港制造、航运服务、健康旅游、金融服务等产业发展,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发挥改革开放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和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