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提案第20190169号
案 题:关于将南水电厂下放给省属生态资源型企业的管理权限下放给乳源县管理的提案
提 出 人:陈曦(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粤电集团,韶关市政府
内 容:
乳源瑶族自治县是我省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集革命老区、石灰岩山区、民族地区、生态发展区于一体,全县总面积2299平方公里,总人口22.66万,其中瑶族人口2.42万。上世纪50年代末,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乳源县境范围内设立了南水电厂(广东粤电南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归口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南水电厂总装机容量达7.5万千瓦,年均发电量2.5亿千瓦时左右。2016年和2017年营业收入分别达1.05亿元、0.73亿元,2017年上缴国税收入1074万元、地税收入仅55万元。由于南水电厂一直由省级国有企业控制和管理,经济利益也几乎由其独占,乳源县长期以来分享经济利益很少,每年仅300万元的水资源费也都全部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
水电业和旅游业是乳源的重要支柱产业,省属企业长期利用该县水电和生态资源建厂生产,获得了足足60年的经济收益,但乳源作为资源输出方却长期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拥有优质资源却长期没有获得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严重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我们建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将南水电厂省属生态资源型企业的管理权限下放给乳源县管理。理由如下:
一、将南水电厂管理权限下放,是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现实需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广东省最突出的问题。2017年乳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因此,如果南水电厂管理权限能下放乳源,可以帮助乳源补齐发展的短板,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将南水电厂管理权限下放,是乳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南水电厂管理权限能下放乳源县,将有利于该县进一步整合境内生态、自然资源,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增强地方经济实力和财力,为乳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良好条件。
三、将南水电厂管理权限下放,是乳源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迫切需要。乳源等三个少数民族县是我省重点扶贫开发县,脱贫标准比前两轮更高、投入更大,单靠县级人力财力压力很大。将南水电厂管理权限下放乳源,让乳源充分支配县域资源、享受资源收益,加大对精准脱贫的投入。
四、将南水电厂管理权限下放,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举措。乳源为了大局全力以赴地支持和配合南水电厂的建设和发展,以牺牲小我的精神为全省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在,全省经济实力、地方财力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乳源却远远落在了后面。南水电厂所创造的收益对全省来说微不足道,但对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却举足轻重,有着重要政治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建议省委省政府按照“多予、少取”原则,让乳源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这完全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要求。
五、将南水电厂管理权限下放,有利于帮助乳源架起从绿水青山通往金山银山的桥梁。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乳源被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发展区。该县认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实行了最严厉的生态保护政策,在资源开发、工业发展、项目引进等方面严格限制,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守住了南岭生态屏障。南水电厂管理权限能下放乳源,将有利于调动其发展生态旅游的积极性,推动水电产业、生态旅游业、碳汇交易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动资源变资产,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建议:
乳源县的瑶族群众强烈要求省政府处理好南水电厂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将南水电厂下放乳源管理,解决好库区移民和库区群众今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