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试农村公用土地分摊制的提案
2019-01-29 04:31:4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132、提案第20190132号
案 题:关于创试农村公用土地分摊制的提案
提 出 人:邱灼雄(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内 容:
案由:
土地问题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必涉的三大要素之一,在深入乡村调研中无不涉及用地难题,是绕不开的一道必做题。农村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建设、农业产业等都涉及用地,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征地过程中必然会伤及部分农民的利益和公平性的问题,实质上也是对一部分农民生存发展权的买断和透支,并不符合被征农民的长远利益。当前,征地矛盾依然突出,集约用地难也是普遍存在的现实。
如何公平地保障每个农户的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多元保障机制?中央六部委《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提倡同股同权同责,按股份比例分享决策权、分取收益、承担责任,经全体公司股东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也可实行股、权、责差异化配置,但应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等等意见。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议在上述《意见》指导下,创新多种具体可操作机制,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建议:
1.加快承包地确权登记,引导促进农村土地量化、作价入股工作。
2.创建和试行农村道路、公共设施等公共用地征用分摊制政策。对公共设施、道路建设中需要征用的土地,从量化或作价入股后的土地中,进行同村农户公平分摊,解决部分农民因土地被征而失地和长远利益不公平问题。
3.同村农民,土地同征同减、股份不变。建立征用土地与土地作价入股收益分配、责任机制相适的制度,同村农户受益与责任共担的公平保障机制,平等保障每个农户的长远利益。
4.农业产业定位为先,确保绿色发展。尽节约用地,快建立公用土地评价机制,确保土地性质不变。在"多规合一"实施中,建议以农业产业定位为先,再对道路和公用设施用地进行相应的规划,与不同产业定位的实际需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