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打通乡村振兴“双向道”的提案

2019-01-28 00:52:4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80、提案第20190280号
  案    题:关于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打通乡村振兴“双向道”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内    容: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欠账较多,乡村振兴“出”与“进”的“双向道”没打通,影响了农业农村的加快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水平低。湛江与江门两市的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指标低于90%,其中,湛江市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重只有70.53%,排全省最后一位,特别是四级和等外公路占农村公路的比重高达92.78%,还有近2000公里的村道未硬底化、1700多公路的沙土路乡道急需改造、2000多公里的县道急需升级。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政策,部省补助资金占县道改造、乡道改造、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投资的比例分别约为27%、38%和43%。省补助标准低,不足项目投资的一半,大部分需要地方配套筹措解决。欠发达地区财力较弱,地方配套压力大、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对省人大代表建议作出答复,明确了粤东西北“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由省全额承担。但纳入建设的“四好农村路”范围、主体责任、任务时限、资金下拨等细节还有待明确及落实。
  三是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难。现有的农村公路中大部分是利用原有的土路进行建设,由于建设前公路用地未经征用,公路用地尚未确权,沿线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常常以此为由抗拒路政执法,违法违规侵占公路用地,损害路产路权,增加了农村公路管养难度。
  四是建设计划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省下达的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计划指标较少,无法满足我省一些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仅湛江市目前就有多达2500多公里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未列入省资金补助计划。欠发达地区村道硬底化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但未获省安排补助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影响了部分自然村加快村道硬底化建设的积极性,而且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潜在不良诱因。
  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指引,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推进
  省有关部门应当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和参考其它省的成功经验,从规划、设计、造价、质量等方面规范“四好农村路” 的建设,并出台相关的指导文件,以指导“四好农村路” 的建设。建议省公路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省财政厅及粤东西北各地市,明确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范围,细化各单位职责及建设任务,分任务分阶段完成“四好农村路”总体目标。
  二、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水平
  大力推进欠发达地区县乡道升级改造和村道硬底化工程,加快镇到行政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建设,尽快实现全省所有自然村通硬底化公路、乡道沙土路严重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所有既有县道全部达到三级或以上的技术标准。
  三、解决欠发达地区村道硬底化建设计划指标历史遗留问题
  建议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建设指标,逐步解决村道硬底化建设省级计划指标的历史遗留问题,让村道硬底化“先建后补”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兑现。
  四、拓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
  采用省市县乡村多级筹集、村民自筹、外出乡贤捐助、帮扶单位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补助等办法,多渠道筹措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督促各市、县(市、区)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市县级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保障市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议省考虑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里程规模大、技术标准低的现状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的实际,在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支持,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
  五、理顺三级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能力
  由于公路的管养较为专业,对有条件的农村公路,管养应交由交通管养部门承担,对没有归入交通部门管养的,应结合当地情况,设立养护机构。各地应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适应“县道县养、乡村道乡镇养”的新养护体制,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制度,建立补助资金安排与养护责任落实情况挂钩的机制,强化考核的约束和激励作用,确保省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协调联动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机制,设立农村公路路政违法举报渠道,依法打击损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设立,配备乡镇农村公路监管员,提升乡镇维护乡村道路产路权的能力。落实自然村维护村道路产路权的主体责任,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建立自然村爱路护路队伍,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