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提案第20190275号
案 题:关于引入社会信用体系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提 出 人:刘辉、吴锡雄、马清亮(共3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海关广东分署
内 容:
2017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方便宽松的投资贸易环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创业服务;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使营商环境评价更加激励有效。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上一年上升32位,体现出我国营商环境改善的成绩。未来,我国还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快形成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我国营商环境在总体评价跃升的同时,“开办企业”指标排名较上一年跃升65个位次,位列第28位。开办企业环节从原来的7个减少为4个,平均用时从原来的22.9天减少到8.6天,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取得的良好成效,但是,在办事流程已经简之又简的情况下,政府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一个亟待思考的问题。
同时,我国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企业负担仍需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待缓解,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难审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
建议:
结合对接支付宝、微信等大型互联网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的信用征信体系,使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形成有效联网,把社会信用体系引入行政审批、企业贷款、进出口贸易和监管执法等方面,参考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酌情容缺后补、降低抽查频率、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或支持。
1.参照企业信用,适当容缺受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所谓“容缺受理”,是针对那些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可以“暂时性容忍”办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即可。最通俗的解释,就是“手续未齐,申办事项一样办好”。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办理注册、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业务时,如果暂时缺少某些材料,可以事后补齐,先拿到证书,以免贻误商机。同样,在对企业的容缺办理申请进行审查过程中,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以简化审查流程,从而提高审查效率,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根据企业信用简化融资手续,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扶持力度。中小企业资产抵押能力小、经营风险较大,贷款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贷款审批环节,给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便利,可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力和信心,例如陕西省的做法——全面推行“线上税银互动”模式,实现税务端和银行端专线数据直连,建立以税银征信互认、用户授权、信息共享、大数据风控为基础的税银合作机制,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情况与信贷发放结合起来,简化融资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难度和成本。此外,政府还可以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主动财税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减税免税等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3.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海关可参考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优化进出口资质核准流程。如重庆自贸试验区将过去海关逐项核准的企业业务资质,改为根据企业资信,一次性为企业开通11类业务资质,并根据企业资信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动态调整,海关不再另行核准,为企业进出口业务办理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4.在监管执法方面,为避免“一刀切”现象,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分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十分必要。例如福建省的做法——创新实施依信用风险分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把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重要考量因素,并根据企业风险信用状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打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正常比例和频次抽取;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严管重罚。依法分类合理监管,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