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行先试加強大中华老字号商标保护的提案

2019-01-28 01:15:2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66、提案第20190266号
  案    题:关于先行先试加強大中华老字号商标保护的提案
  提 出 人:黄仁民(共1名)
  分    类:政法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内    容:
  案由:
  中华老字号是国家的自主品牌,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时代烙印和人文情怀,还经历和见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腾飞。在港、澳、台,同样流传著不少中华以至中西融合老字号、特色老店好品牌。大中华正因此形成一座座佣有各式多樣老字号的,既有历史文化底蕴又具现代商业活力的城市。
  然而,老字号的发展也存在不少困难甚至面临生存危机。内部传承乏力或外部经营环境转差出现无法经营的困境,以至不断有老字号企业关门歇业的问题,正得到各地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广东,老字号主管部门,推动成立广东省老字号协会,会同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广东省老字号评定规范》,成为全国第一个制定地方老字号评定标准的省份,持之以恒推动由老字号评定、宣传和传承活动对老字号的扶助收到良好效果。澳门特区政府更将协助老店改善经营环境以及开拓商机纳入首份[澳门特别行政区五年发展规划]中,量化"澳门特色老店品牌重塑扶助计划"的指标。为此,政府经财部门支持民间商会成立了"澳门特色老店服务中心",推动包括特色老店评定、扶助和宣传的相关工作。相信大中华各地政府与民間组织对老字号发展加大保护、扶持,已成为促进商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中重要组成部分。
  如同广东省地方权责部门,将加強包括商标注冊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对老字号造血式的扶持,澳门特区政府2019年施政报告,在继续支持特色老店品牌重塑计划中,特别強调以"授之以渔"的方法,首先加強特色老店对商标注冊等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这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最常见如前期忽略商标注册,后续缺乏议价能力的老字号一群,具有针对性的现实意义。然而,如何在大中华地区存在各自不同制度下,以尊守商标法共通性的,如申请在先、地域性、诚实信用等为前提,合理运用司法行政办法,达至加強商标保护、扶持老字号的目的,值得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思考。故此,本人提出以下意見建议供相关主管部门参考。
  建议:
  一、对大中华各地已获官方或官方认可组织评定的老字号、特色老店商标,建立名单通报机制供予各地商标注冊審批部门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
  二、对已于当地获得注冊的各地老字号、特色老店商标,在"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方面加大审查力度,对于攀附老字号商业信誉、傍名牌、搭便车的商标注冊申请,严格把关,保护老字号。
  三、对未于当地获得注冊的各地老字号、特色老店商标,运用类似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模式,采用主动性審查保护措施。
  四、 对涉港、澳、台的商标申请、变更、续展、许可、转让等商标业务集中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办理,使包括老字号在内的港澳台企业的上述商标业务获得加快办理、加強保护。
  期待于大中华地区通过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双向公平公正原则下,先以条件成熟地区通过单一双边保护协定的签署和实施,最后实现大中华四地共签多边保护协定全面推行。实效多赢,加強对大中华老字号的商标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