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提案

2019-01-28 01:17: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60、提案第20190260号
  案    题:关于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港澳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内    容:
  2017年6月,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飞地经济”首次正式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并向更大范围推广。该意见要求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加快统一市场建设,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作出新贡献。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提出指导意见。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经济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面临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由于粤东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与珠三角差距较大,产业发展仍较落后,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的差距越来越大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自1996年以来,广东不断探索珠三角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的形式,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以飞地经济模式探索跨区域产业合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对广东提出了要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要求。面对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广东能否交出一份漂亮的答卷?现结合广东的省情和国家对“飞地经济”模式的鼓励政策,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炼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经验,进一步优化产业共建合作模式
  深汕特别合作区最大的亮点在于体制机制创新,由深圳市全面主导建设发展,打破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的束缚,进一步发挥了深圳的主动性。建议适时在其他产业共建园区推广这种模式,由珠三角帮扶城市主导园区建设、招商及运营,以发达地区的管理经验带动粤东西北地区营商环境的提升;加强对产业共建园区的规划和引导,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链延伸、对接、融合到粤东、粤西地区,与当地原有产业联动发展,形成具开放活力的产业链,以合作共建带动粤东西北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发展。
  二、以“飞地经济”模式推进沿海经济带一体化发展
  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的发展规划是构建“一心两极双支点”的沿海经济带发展总体格局。建议在目前发展较为薄弱的支点城市汕尾、阳江、揭阳沿海地区实行飞地经济模式,作为珠三角核心城市的飞地,发挥珠三角核心引领作用,带动粤东粤西发展,促进沿海经济带一体化建设。以珠三角发达城市为龙头主导,辐射带动粤东粤西两翼,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临港产业体系,与汕头湛江两个重要发展极衔接,通过沿海高铁、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将沿海各港口城市串珠成链,相互支撑,联动发展。同时建议在河流、沿海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等方面探索推广跨行政区域合作模式,达到共建共治共赢。
  三、大胆尝试“飞地经济”模式,大力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
  在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为了粤港澳深度融合发展,“飞地经济”模式不失为一个好的突破口。作为国际大都市的香港,“飞地经济”的概念更是解决其土地问题的重要办法之一。珠海横琴作出过有益探索,经全国人大常委授权澳门政府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建议我省主动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打破现有的机制体制约束,鼓励珠三角各地市进一步创新,探索设立开放程度更高、营商环境国际化、服务贸易要素无障碍跨界自由流动的粤港澳合作平台。如在粤西茂名、阳江、云浮三市之间划定一块区域作为“飞地”,通过共同规划、合作开发甚至以香港或澳门开发为主,共同管理和运营,实现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吸引港澳高校、研发机构、高新企业落户园区,促进粤西片区和珠江西岸的发展,解决珠江两岸“东强西弱”和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同时,可在区内借鉴、复制甚至移植香港或澳门的市场运作管理乃至社会管理经验与模式,以此共同打造一个具有可借鉴意义的全新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