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提案第20190257号
案 题:关于立法规范广东省邮轮旅游经营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政法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内 容:
邮轮旅游为旅游者提供海上游览、住宿、餐饮、娱乐或到岸观光等多种服务的旅游方式,兼具海上运输和海上旅游的双重属性。广东邮轮旅游在全国占重要位置,2017年广州南沙邮轮母港进出港旅客40.35万人次,深圳太子湾邮轮母港接待出入境邮轮游客18.85万人次,分别居国内邮轮母港城市排名第三第四位。但我国现行的《海商法》《旅游法》,在适用于复杂的邮轮法律关系上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旅游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缺失。在无专门的全国性邮轮旅游法律的情况下,建议广东省以地方立法形式对邮轮旅游设置有针对性的制度予以规范,将邮轮旅游纳入法治监管范畴,为我省邮轮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一、现行法律对调整邮轮旅游法律关系的不足
(一)邮轮旅游三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及理论上认识不统一
目前,邮轮旅游经营普遍采取旅行社将邮轮船票和岸上观光服务打包成包价旅游产品向旅游者销售,与旅游者签订邮轮旅游合同,并提供船票,主要涉及旅行社、邮轮公司与旅游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因各方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不同会导致相关主体承担责任的不同,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对三方主体法律关系认定现存在争议,应通过立法作出明确规定。另外,邮轮公司在船上提供大量的运输以外的服务,如休闲、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中产生的纠纷,《海商法》关于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无法涵盖,是否属于我国海事法院专属管辖也有一定疑问。
(二)缺乏对邮轮设施设备的强制性要求及相关的服务标准
无强制性法律规定要求邮轮上与旅游者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标识、使用说明等文字说明应当配置中文说明,也无强制性要求邮轮旅游中的各类文本应提供中文文本。
(三)对船票中司法管辖的条款缺乏法律约束
很多船票上规定旅客与邮轮公司之间的纠纷交由境外管辖或香港管辖,对中国内地旅游者来说,境外或香港的司法体制与内地有很大区别,该类条款为内地消费者带来了不便,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此予以限制。
(四)关于旅行社是否应委派领队人员、领队人员的资质及应承担的职责无法律规定
广东省各旅行社就委派领队人员做法不统一,多少人成团派领队随船由旅行社自行决定,领队人员的资质及应承担的职责也无法律依据。
(五)相关合同的必要条款缺乏法律规定
关于邮轮公司签发给旅游者的船票,及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邮轮旅游合同,为民事合同,哪些内容应为合同必要的条款缺乏法律规定,未能很好的保障旅游者权益。
(六)缺乏有效预防及针对邮轮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性法律规定
由于航线变更等原因,易招致发生旅游者集体霸船事件,在我国其他城市已发生多起霸船事件,出现群体性冲突。我省目前缺乏有效的预防及针对邮轮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性法律规定。
二、关于广东省邮轮旅游经营条例的立法建议
(一)明确邮轮旅游三方主体法律关系
明确邮轮公司与旅游者之间以船票确定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以及旅游者在船上实际进行消费产生的旅游者与邮轮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将邮轮船票和岸上观光活动打包成包价旅游产品或者只销售船票但与旅游者之间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建立邮轮旅游合同关系。还要明确不同纠纷下,旅行社与邮轮公司对旅游者的责任划分。但对于旅行社与邮轮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因属于一般的商事合同,可以不予干涉。
(二)规定邮轮设施及相关服务标准
应要求邮轮上与旅游者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标识、使用说明等有文字说明的,应当配置中文说明,并要求旅游、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邮轮旅游服务标准。
(三)强制规定邮轮旅游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或中国仲裁机构管辖,并约束适用法律的选择
应从便利中国旅游者的目的出发,强制规定旅游者与邮轮公司及旅行社之间的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或中国仲裁机构管辖。如果相关合同中的法律适用条款中所选择适用的法律非中国法律的,该法律中关于承运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中所涉的强制性规定。
(四)应规定领队委派的条件、资质及职责
明确规定旅行社在组团人数达到多少人时应派领队,对于领队的资质要求作出规定,并明确领队的具体职责,特别是在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纠纷中的职责。
(五)明确相关合同的必要条款
关于邮轮公司签发给旅游者的船票,及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邮轮旅游合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哪些内容为合同必要条款,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合同范本。
(六)制定有效预防及针对邮轮旅游群体性冲突的对策性法律规定
为预防“霸船”等群体性冲突的发生,以及纠纷顺利得到解决,应规定旅行社及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告知义务,包括邮轮上的禁止行为、旅游缴费所包含的具体服务、邮轮的安全注意事项、船长在船舶安全及航行安全方面的权利;旅行社及邮轮公司的赔偿标准及免责事项、应急联络方式;明确规定邮轮旅游中各类纠纷的解决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