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提案

2019-01-28 01:20:0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55、提案第20190255号
  案    题:关于完善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
  内    容:
  近年来,在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各市陆续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其中广州、深圳、韶关实行药品、耗材GPO团购,通过“带量采购、按类统购、包价包供”的方式,将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采购成本同比改革前明显下降。2018年6月份出台的广东省深化医改方案中也明确要求广东省要全面推广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合理管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
  在放管服改革大潮中,我省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走在了前列,出台了指导性明确的政策文件,但在各地市推进实际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和困扰,有待在接下来的配套政策制定中进一步完善。
  一.存在问题
  (一)标准化工作严重滞后。一是没有全省统一规范的医用耗材目录编码,给集中采购及后续管理带来了极大困扰。二是医用耗材领域部分行业标准滞后、科学性亟待加强,缺乏医学经济学的评价和循证的管理,部分专机专用耗材不仅价格虚高而且极大地浪费资源。
  (二)出台的指导性政策不够完善和清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政府采购尤其是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法适应性不强,思路和操作差异极大。此外,除2012年原卫生部等六部委出台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外,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还没有其它具体的指导性政策出台。2016年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试行)虽然作出了政策引导性规定,但有待更详细、更完善、更科学的操作规范出台。
  (三)各部门协同性不强,无法形成合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医保还没有联动起来,各部门各自为政,协同性欠缺,造成资源利用率低。如招标目录与报销目录没有衔接,医保支付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医疗机构议价缺乏能动性等问题。相信医保局的新成立在这方面会有大的改进。
  (四)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未发挥应有效用。我省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虽然早就建立投入使用,但是一直停留在备案这一最初级的阶段,竞价议价平台核心功能迟迟未见落实,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耗材采用并无实质意义,甚至还会带来反作用,已无法适应新发展需求。
  二.建议
  (一)加强标准化制定工作。建议由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牵头,抓紧制定出台耗材目录编码,在新时代再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先锋,为国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制定医用耗材领域部分行业标准。省医疗保障局牵头招标开展临床科研,就高值耗材进行医学经济学方面的研究,通过科学研究确定其性价比,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相关的行业标准。
  (二)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建议在医改总体方案框架内,加快出台耗材集中采购的相关指导性文件,可采用多种采购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分类分批实施。高值耗材可以参照国家医保局集中采购17种进口抗癌药谈判的做法,由省医保局出面和高值耗材生产商谈判采购,采取以市场换价格、谈采结合的方式,集中公立医院(含部队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市场份额,与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形成统一采购价格;普通的医用耗材可积极推动医用耗材集团采购,推动带量采购落地见效。
  (三)尽快发挥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功能,推动其更好发挥应有作用。因为之前职能移交及机构改革的影响,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虽建起来却没有实现建立初衷,出现了建的人不管,管的人不懂,懂的人没有好好用的问题,造成目前医用耗材采购乱局。当务之急,建议由医保局负责尽快启动该平台的后续功能上线,完善相关流程,早日实现竞价议价功能,在降低耗材价格上发挥其巨大作用。
  (四)整合资源,多方协同,建立和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体系。耗材集中采购只有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电子结算等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最大程度发挥规范采购及使用行为、降低虚高价格的效能。建议由省医管局为牵头单位,实施“流通领域改革+集中采购+支付方式改革+电子结算”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并加强流通、采购及使用全流程管理。同时加快推动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综合评价,通过加强督导、通报、列入目标考核及医院等级评审指标等方式强化政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