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医务社工制度,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2019-01-28 01:20:2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54、提案第20190254号
  案    题:关于完善医务社工制度,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内    容:
  医务社会工作是在健康照顾体系内实施的社会工作,其目的是协助受到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疾病、残疾或者伤害等不同方面影响的服务对象、家庭和群体,增强、促进、维持和恢复他们的社会功能。国家部委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自2018年起,将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作为医院工作制度的一项内容,要求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服务。医务社会工作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医院、公共卫生、精神健康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广东省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止2018年10月,全省共有11个城市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社会组织约有30余家,内设医务社工岗位的医院(含宁养院及康复中心)有14家,全省直接医务社工从业者近400余名,累计开展医务社工服务项目(含医院)110余项。我省医务社会工作虽已初见成效,但还面临许多问题:
  (一)政策指引不完善,行业认知度不高
  除深圳市在“1+7”文件中提及“一院一社工”的笼统发展目标之外,省及各地区对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尚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指引以及发展规范,缺乏政府部门的整体统筹和安排,医务社工岗位或项目的设置较为随机和零散。医务社会工作整体定位和职能普遍不明晰,其宣传和社会认知度较低,专业价值得不到施展。
  (二)缺乏行业服务标准,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现缺乏规范化的专业服务标准,对技术标准、工作内容缺乏服务指南,行业人才准入机制和薪酬标准欠缺,目前人均年薪仅约为税前6.5万元,从业人员任职条件和标准低,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专业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水平。
  (三)跨专业合作机制尚未完善,服务成效难凸显。
  当前医务社会工作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尚未完全嵌入医疗服务流程和体系,其跨专业合作团队工作机制以及转介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无法融入多学科诊疗模式。医务社工服务项目规模小,全省开展医务社工项目的医院平均投入医务社会工作者人数为2.89人,且医务社会工作者职数的配置没有与床位数挂钩,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四)人才供需不平衡,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全省现共有47所大专院校开设社工专业,而开展医务社工专业仅广东医科大学一所,直接的医务社工人才来源于社会工作或相关学科,相比医生和护士,人员的训练以及继续教育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晋升渠道。
  二、加快推进广东省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政策制度,完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提出设置医务社会工作的要求。作为全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较早的地区,广东省应做好全省顶层设计,明确我省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部门设置、职能、定位、人才配比规范等指引,地方政府应当加强支持医务社会工作项目的资金和力度,医务社工项目规模应与医疗机构床位数配比相关联,凸显医务社会工作专业效能。
  (二)建立医务社工行业准入机制,梳理行业服务标准规范。
  应建立全省医务社会工作行业准入标准,完善行业服务规范、制定完备的工作标准指南,提升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与成效,推动医务社工有效融入医疗服务流程。
  (三)扩大专业宣传和推广,提升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优秀案例及项目的表彰、奖励、宣传,注重服务成效总结与提炼,打造品牌项目,传播医务社工整体专业形象。加强与国内外医务社工行业经验交流、研讨,推动医务社工通过会议、研讨、交流等形式参与医疗系统交流研讨;加强医务社工专业理念的传播,尤其是在医院院长培训班中融合相应医务社工课程,通过社会媒体等提升宣传度。
  (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
  加强医务社工专业在校教育,充分利用我省医疗教学资源以及综合性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资源,在医学院校开设医务社工专业课程及高学历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机制建设,设立医务社会工作者在职培训专项经费,支持专门的医务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建设、培训课程开展以及对外交流学习等;建立政府购买医务社会工作岗位标准,把医务社会工作者纳入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体系和人力资源体系,制定行业领军人才、积分入户等奖励性措施,完善医务社会工作人才保障、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医务社工的积极作用,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