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珠三角“城中村”规模化租赁发展的提案

2019-01-28 01:34:1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227、提案第20190227号
  案    题:关于进一步规范珠三角“城中村”规模化租赁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
  内    容:
  案由:
  “城中村”在大城市华丽的高楼大厦旁边,给许多中低收入的追梦者们提供了低廉的安身之所,但同时,它们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高、建筑质量差、周边配套设施不全、城市管理缺失等问题。
  中共十九大提出建立租购并举制度,广东省及各市纷纷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目前全省共有长租公寓品牌企业300多家,运营管理房源20多万套,预计至2020年房源总量将突破70万套。“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正深入探索发展,但试点项目在实践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问题:
  一、全省各地经济、流动人口规模不一,“城中村”规模化租赁发展基础不同
  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需要基于人口,而住房租赁市场长期发展需要基于流动人口,经济发达地区会吸引较多需要租房的流动人口。我省各地级市经济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比例不一,城镇化率不同步,“城中村”与城市的融合程度不一,“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发展的市场基础条件不一致,部分地级市区发展“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的必要性不高,强行发展会浪费行政资源。
  二、缺乏实施配套政策,与现行政策体系不够兼容
  目前“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缺乏实施操作细则,也尚未有正式的租赁相关法律出台。“城中村”产权结构复杂,规模化租赁的综合治理模式既不是综合整治,也不是拆除重建,与现行政策体系有一定程度的不兼容。以“城中村”主要隐患——消防为例,“城中村”建筑密度高,建筑改造施工的空间有限,难以达到商品房的验收标准,施工方和基层执法者对“城中村”出租房屋改造无确切的政策标准可参照,双方主要凭改造方案的会议纪要作为工程进行实施,不同区域有可能会执行不同的验收标准。
  三、缺乏租金管理,带动片区租金联动上涨
  “城中村”住房一直以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批外来人口的中低收入者来居住,但相比散租模式,长租机构的改造成本、租金成本、运营管理成本,以及在争抢市场过程中被推高了的拿房成本,都会导致“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租金的上涨。2018年7月,深圳平均租金同比上年涨幅29.68%,广州平均租金同比上年涨幅21.64%。由于缺乏租金管理,“城中村”存量住房改造后租金上涨的现象容易产生联动效应,带动周边价格上涨,最后影响片区租金上涨,造成低收入群体外溢现象,引发社会风险。
  四、长租机构规模化扩张,具有一定垄断风险
  目前,租赁市场和租赁政策火热,吸引了各类市场主体和资本的投资。由于目前长租机构盈利不高,现在市场上大部分长租机构的共识是先高价抢占市场,通过规模化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盈利。目前市场尚未出现垄断式龙头的长租机构,但是在各机构争抢市场扩大规模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甲醛超标、租金贷、资金链断裂等问题。由于保护租客权益的法律和政策还不完善,租客在面对庞然大物的机构时,变得更加弱势,只能靠舆论解决问题。随着长租机构的规模扩张,规范市场可能变成规定市场,租客的弱势会变得更明显,具有垄断风险。
  建议:
  一、根据流动人口比例和城市经济规模确定“城中村”规模化租赁重点试点城市
  建议根据城市经济规模和流动人口比例确定“城中村”规模化租赁重点试点城市。城市经济规模体现了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流动人口比例越高代表需要租赁住房的刚性需求越高。根据2017年末广东省主要地级市的GDP和人口流动比例的统计,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最适合发展“城中村”规模化租赁。
  二、加强政策引导,允许政策试错创新
  “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涉及住建、国土、规划、城管、公安等多个行政部分,建议从省级层面建立“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综合改造领导小组。从试点城市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积极尝试、总结经验,研究“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房源从收楼改造到实现供应需要经过的程序和要求、房源标准、消防改造和公共空间改造标准指引等方面内容,完善“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综合改造的政策配套,探索“城中村”综合整治创新工作方式。
  三、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出租住房进行租金评估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出租住房进行租金评估,为“城中村”规模化长租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和建议。评估确定合理的租金增长率,一房一价、一年一调。严防“城中村”借改造、统一租赁之机变相涨价的现象发生,稳定“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租金。
  四、鼓励并引导多主体规范参与“城中村”规模化租赁
  建议发展住房租赁行业协会,协助政府完善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各主体规范有序的参与“城中村”规模化租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