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提案第20190219号
案 题: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 容:
案由: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一、国际大湾区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启示
世界湾区经济,是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引领技术变革的领头羊。放眼全球,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等国际三大湾区具有几个共同特点: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教育科研资源;良好的创新机制;合理的规划和强大的经济辐射能力。
粤港澳大湾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港口旅客吞吐量、机场旅客吞吐量均排名第一,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海港群和空港群,但人均GDP在四大湾区中处于末尾。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世界第四大湾区具有显著后发优势。
二、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关税壁垒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显著区别在于行政地域壁垒。粤港澳大湾区“ 9+2 ”的城市构成,分属不同关税区,拥有不同法律制度和行政体系,导致产业协同难以顺利建立。
(二)粤港澳大湾区内部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未形成合力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缺乏统一机制,相互间的合作进展缓慢,大湾区内四大核心城市功能的协调、规划、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融合进展缓慢
粤港澳湾区内部经济差异巨大,深港穗三大城市 GDP 占到整个湾区的 65%,其余 8 个城市仅占 35%。深港穗三城辐射能力较弱,带动能力不强。
建议:
一、打破行政壁垒,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粤港澳三地应突破现有的一些行政地域壁垒,如允许粤港澳三地科研人才自由流动,科研机构与高科技企业合作研发新技术、鼓励香港和澳门大学生到大湾区科技企业实习甚至创业;降低港澳企业在大湾区的设立门槛;实行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等。
二、建立大湾区三地协调机制,共谋大湾区发展
在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沟通协调机制,共商三地共同推进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决策,按照世界级大湾区标准完成规划粤港澳大湾区的功能布局;同时争取中央对大湾区更多的优惠政策支持,承担国家更多的重大改革项目落地大湾区。
三、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基金,支持重大创新项目
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基金,针对重大创新项目尤其是科技创新项目前期需投入大量资金,周期长,风险高等困难进行扶持,保障重大创新项目能够落地。探索成立中小企业银行,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四、明确大湾区多中心协同发展,打造科技创新走廊
充分利用香港、澳门的科技创新优势,对接香港、澳门的科技资源,加快大湾区内三地科技创新能力的整合,全力推进穗港、深港和珠澳建立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创新走廊。
五、依托大湾区设计与制造优势,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产业群
整合大湾区科技创新优势,提高自主核心技术实力,在关键技术和重大项目取得突破。在基础研究、集成电路、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使大湾区成为引领新技术变革的领头羊。
六、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新型交通体系,打造半小时经济圈
采用先进的磁动力承运系统,建设超高速磁浮交通物流网、使广州-香港的往来车程从2小时缩短到15-20分钟,大湾区内任意两地距离30分钟就能到达,真正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半小时经济体的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