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提案第20190215号
案 题:关于引导成立县或乡镇一级民宿协会的提案
提 出 人:毕亚林(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内 容: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前,广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最突出短板仍然在农村。省委李希书记在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广东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拿出‘走在全国前列’的气魄和行动,全力以赴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确保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省政府部署的要在3年内投入75亿创建15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重大决策,更是打造广东农业发展新格局,惠及全省的大工程。而乡村旅游作为以乡村独特的生产模式、生活风情和自然风光为对象的一种旅游业态,可以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业已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大重要引擎。民宿作为一种旧乡愁与新乡土相结合的产物,被称为有温度的住宿、有灵魂的生活。民宿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的升级版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体。
一、现实问题
(一)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房屋闲置
当前,我省大部分农村地区耕地分散,种植效率低下,有的地区还存在撂荒现象,造成耕地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者定居,大量农村房屋闲置。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按农村常住人口计,人均宅基地已逾172平方米。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最多也不能超过150平方米。种种迹象表明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亟待解决。
(二)民宿房源供给方和社会资本之间缺乏撮合平台,信息渠道不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人口双向流动的过程不可避免,当农民纷纷进城务工的同时,城市居民也在向往着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相关数据显示,广东乡村旅游人数虽多,但平均在乡村停留时间只有1.44天,对比日本是8.4晚,相差较远。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丰富游客乡村体验,“把客留住”应该成为广东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方向。但现开发的各类乡村民宿缺乏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手段,缺少资金对房屋进行翻新和包装,农村整治也需社会资本投入。而社会资本也有向农村流动的倾向,但由于缺少信息渠道,也难以寻找到合适的房源,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成为制约农村民宿业发展的瓶颈。
二、对策建议
(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在县或乡镇引导成立民宿协会。由政府引导,让民宿房源的供给方(村内空置房屋的所有人)和需求方(民宿投资者)以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入进来,甚至还可以引入相关的旅游资源、康养产业等,搭建起撮合平台,为资源匹配发挥社团组织作用。
(二)指导县一级(含县级市、市辖区)成立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参考《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县级民宿发展领导小组正是这一组织载体。建议领导小组由农业、旅游、工商、消防、住建、治安等部门构成,这不仅是为了发展乡村旅游业和康养产业,发挥民宿“宜居、宜业、宜游”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要盘活农村闲置房屋,有效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让农村的“人气”旺起来。而乡村人口的集聚,又会对农产品产生大量需求,可助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不仅要靠政府发力,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谋发展、建立社团组织搭平台,能充分实现市场供需匹配,推动农村民宿产业进一步发展。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耐心培育,当我们远离城市的喧嚣,再步入乡村时,看到炊烟袅袅,一派田园风光,这不正符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要求吗?如果我们能这样做,相信能早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美丽乡村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