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提案第20190211号
案 题: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
提 出 人:刘宏(共1名)
分 类:市政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内 容:
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4亿,占世界首位,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加剧。由于历史条件所限,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一些多层住宅大多未装电梯,居住在这些房屋里的大多数人都已进入老龄化,上楼下楼难的问题日益凸显。给旧楼加装电梯,可以增加居民“上下楼的幸福感”。
一、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情况
2008年,广东省住建厅已印发了《指导意见》。从加装条件、资金筹措渠道、建设主体、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提出“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制定本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在此意见指引下,全省多市积极开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至2018年,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等城市也相继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
二、在推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以佛山市为例)
2008年佛山市首个旧楼加装电梯项目投入使用,实现“零”的突破。自今,佛山市共收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请近900宗,通过方案审核或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约有600宗,在审项目约120余宗。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全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审批难、协商难”两大难题。
(一)审批难
1、共用宗地加装电梯难度大
加装电梯占用的土地大多为共用宗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于部分小区出让时,宗地较大、甚至为多地块的宗地,因此,共用宗地加装电梯的难度明显偏大。
2、上位法并未对“专有部分”作出明确解释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要涉及两种类型,一是房改房,二是老旧小区。对于如何界定“专有部分”的对象,是规划部门审批的最大难点。
3、审批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依据不足
2015年至今,佛山市禅城区规划部门共办理涉及规划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13宗,行政诉讼12宗,主要原因是对行政审批意见不服。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存在消防瓶颈
《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要求“建筑物、场所符合建造或者改造时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老旧小区现状的消防条件难以符合要求。
(二)协商难
1、缺乏协调部门
目前,协商工作主要由业主自行协商,缺乏第三方协调部门。经统计,佛山市加装电梯规划许可条件中有反对意见的占比达50%左右。有的业主认为加装电梯是对以前购房合同的改变,应当经小区大多数业主和梯间全体业主协商同意,才符合市场经济和契约精神;同时反对方完全接受的情况较少,甚至出现原来和谐的邻里因为加装电梯的缘故大打出手,有的闹上法庭,有的引发信访、维稳问题。
2、缺乏补偿机制
实际操作中最大的矛盾主要是对利益受损的业主如何补偿。但补偿的尺度和方式,在省的指导意见中并未明确。部分城市已明确了不同楼层的加装电梯费用的分摊比例,但对于补偿尚未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还是要业主之间充分沟通。由于缺少补偿机制,低层住户往往提出反对意见,导致项目无法推进。
三、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各市政府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法律位阶较低,约束力偏弱,在实施过程存在反对群众质疑管理办法的合法性问题。因此建议省人民政府梳理各市在实际操作中的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出台规范性文件甚至上升到法律高度,对加装电梯的原则和条件、审批流程、协调补偿机制、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晰和完善。
(一)明晰土地共用宗的情况下,加装电梯“业主双2/3表决同意”界定范围的合法性问题。
(二)规范技术标准
根据最新出台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进一步规范电梯加装的工程设计。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消防部门共同制定针对老旧小区的消防标准。
(三)优化简化审批流程
建议主管部门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通过精简、合并报建审批流程,建立“一个窗口”报建机制。
(四)建立以居委为主体的协调平台
为解决群众“协商协调难”的问题,逐步建立由属地居委会为基础的沟通协调平台,加强居委协调功能,明确介入的节点、协调的内容等;同时,积极培育基层群众自主协商、民主协商的自治能力。
(五)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
国家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勘测施工、竣工验收有明确的要求。电梯申报后续过程中的施工监管、管线迁移、供电申报等阶段手续依然较为繁琐,引入从事服务加装电梯的个人或公司对加装电梯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积极探索协商补偿机制
佛山市在新的管理办法中规定,业主协商不成功,部门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共同研究。如满足条件仍然遭到反对,政府部门是可以依法审批的。反对方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保护自身的权利。
虽然城市更新工作在继续推进,但老旧住区的存在也非一朝一夕,生活居住在没有电梯的住宅里的人群不在少数,且多为相对弱势群体。换位思考,给点包容和关爱,再有政府的强力支撑,这个社会会变得越来越和谐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