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提案第20190208号
案 题:关于协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律师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的提案
提 出 人:毕亚林(共1名)
分 类:劳动人事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司法厅
内 容:
一、情况分析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2019年1月3日-4日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强调,2019年经济工作要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内容,其中第一条就是要以推动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当前,广大律师普遍都参与到了立法、司法、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多个方面。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律师通过具体法律服务,充分了解并深刻认识到社会各不同主体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是来自第一线、第一手的宝贵资源,对法律法规有着特殊的理解,对立法工作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多数律师都是在实践中自我成长起来的,党委和政府缺少对律师行业进行的专门培养,这与时代对律师的使命要求不相匹配。事实上,近些年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律师已经参与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这要求律师有更高的综合素质来应对新时代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提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2018年12月29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法治人才队伍。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也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供智力保障。2014年省委组织实施了《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018年组织实施了《广东省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如果将律师纳入以上人才培养计划,或专门出台关于培养律师人才的计划,将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加快湾区融合发展,也将更有利于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点工作部署。
二、具体建议
1、关于主办单位,可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牵头主办,将律师列入《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或《广东省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或者另外出台专门关于培养律师人才的计划。
2、关于人才选拔问题。由省人社厅主办,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协办,集中选拔优秀律师人才。根据行业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业绩评价和行业考察的方式进行选拔。
3、关于经费问题。可以参照社会保险模式,由省财政提供部分支持,行业协会、律师个人各出一部分,按照固定比例共同承担。这样 ,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也可多一些培养人才。
4、关于人才培养方式可以包括:
(1)组织学习:组织开展短期和中长期相结合的国内外学习培训,着重提升人才的胸襟格局、开阔的视野以及学习国内外立法的经验和教训。
(2)安排实践:可以选拔部分律师到政府外事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以及立法部门挂职锻练。通过更多的实务锻炼和能力训练,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3)省人社厅其他关于培养人才的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