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积极老龄化”政策 助力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前列”

2020-01-17 00:27:3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十五
鲁 晓 明 委 员
(代表列席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的发言
——探索“积极老龄化”政策  助力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前列”
  我国已处于深度老龄化时期,且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截至2018年底,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658亿,占总人口的11.94%。广东省60岁以上老人数量庞大,已达1440万人。
  党中央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这为我国应对老龄化工作指明了方向。但由于进入老龄化时期不长,我国还主要是从社会保障角度看待老龄化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所作出的“要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的指示,尚存在一定距离。
  基于下述理由,建议我省以“积极老龄化”为决策思路,探索构建“积极老龄化”政策体系:
  (一)“积极老龄化”契合我国国情。所谓“积极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身体健康基础上,身体力行参与社会事务,自主解决部分养老问题。尽管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总体而言,未富先老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老龄化意味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长而缴费人数下降,在老龄化和少子化冲击下,养老金压力将日趋严重,家庭养老难以为继。积极老龄化将老年人口视为社会财富,重视发挥老年人自身能力,对于减轻社会负担具有重大意义。
  (二)“积极老龄化”有利于实现老有所为。由于特殊人口政策的原因,我国社会从人口红利期迅速进入深度老龄化时期,缺乏必要的过渡准备时间。现行政策多是以存在人口红利为基础。比如,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在世界主要国家中是最低的。目前,我国实际退休年龄仅为52岁左右。单纯将老年人视为保障对象,使老年人参与社会受到很大限制,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三)明确“积极老龄化”有利于吸收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积极老龄化”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大力推动并载入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政治宣言,用以应对老龄化的基本举措,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欧盟等国实践证明,“积极老龄化”有利于发挥老年人自身能力,有效减轻社会负担。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年人福祉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我国正处于“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的特殊时期,广东作为“两个重要窗口”,具有探索老龄政策改革、为全国积累经验的天然便利,有能力有责任为我国应对老龄化作出广东贡献。
  为此,建议:
  我省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有利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构建“积极老龄化”政策体系。
  (一)构建大湾区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反向抵押等保险类别,推进老年人自助养老的发展。
  (二)制定互助养老政策,明确互助养老责任主体、相关方权利义务、纠纷解决机制,为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实践提供制度支持。
  (三)率先构建老年人就业、创业地方性法规,平等保护老年人劳动权,为老年人就业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四)采取有力措施,鼓励老年人通过社会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等方式参与社会。
  (五)出台老年教育促进政策,为老年人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最美不过夕阳红。老年是人生的成熟期,只要我们采取措施,促进老有所为,老年人就一定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就一定能享有幸福的晚年!
 
  (发言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老龄社会法治问题研究院负责人,教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