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建议

2020-01-19 22:01:2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成守珍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建议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5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更多地把居家养老难题放在“互联网+护理”这一新兴行业,但如何加强监管利于居家护理和护士双向健康也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2019年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落实11部门《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助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广东省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六大试点省份之一。2019年3月我省卫健委等4委局联合制定《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粤港澳大湾区9市作为试点地区,截至5月底共确定140家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全省试点医疗机构覆盖多种类型机构,综合医院7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2家,妇幼保健院(含儿童医院)10家,专科医院(含康复医院)6家,民营医疗机构占比20%,广州49家,护理站12家(24%)。但护理人员参加“互联网+护理服务”,不仅需要有合法执业的医疗机构平台,更要有服务质量和维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
  为此,建议:
  (一)统一监管
  正确的支持和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不仅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日益多元化的需求,还能扩大就业。政府一方面要鼓励,另一方面还要监管,特别是从立法上加强。双方合法权益和义务需要法律法规明确和保障,才能越来越完善,才能发展得更好。如何加强监管?
  1.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准入,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各试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后实施。如:社区护理服务应该提供什么样的项目,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性最重要。安全性是最重要的标准,这是所有等级医疗护理项目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2.为社区护理服务创造必要的技术条件,提供基础保障。
  3.建立规范,网约护理必须有规范,要主动关注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发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可通过行业学会,护理质控中心,建立相关制度规章和现场质量督导,促进落实社区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在保证效果前提下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全面综合整体评估服务对象,包括疾病、健康状况、既往史、心理/家居条件、护理需求等。制定个性化服务包:满足服务对象护理服务需求的方式,护士上门服务前对服务对象护理进行专项评估,制定个体化护理计划,确保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及安全性,“互联网+护理服务”慢病个案护理、健康管理服务模式,试点医疗机构与服务对象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合作机制,及时转介服务对象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二)政府投入
  1. 网约护理服务值得推进,但是价格问题,老百姓能否承受,特别是对于那些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群体。建议政府要加大投入,围绕应对老龄化社会,完善顶层设计,出台完善投资养老项目的配套支持政策。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公益性事业和提供多元化服务。加强医疗和生活护理专业人员培养,给予特殊津贴、个税优惠,制定护理经办人员标准。
  2. 加强长期护理保险顶层设计,制定失能、失智群体标准,推动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成本,调动各方积极性。
  (三)护理人才资源
  由于护理人才资源跨度大,学历层次从中专到博士。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互联网+护士执业许可标准”,包括:学历、工作年龄、职称、护理知识、技术操作规范、执业道德素质、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符合条件且考试合格的护士,颁发“互联网+护理执业许可证书”。为了缓解护士人力短缺,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中心依据 《养老护理员》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制,由职业学校、护理学会组织培训,再由职业培训中心组织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社保局职业培训中心发证。
  (四)提供相应保险  
  护理工作本身风险较大,护士担心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是互联网+居家护理实施困难的制约因素。若在病人家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事故应如何处理是护士、医院、病人所面临的问题。其次临床护士大部分是女性,单独到患者家里执业,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除了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护士和病人的责任、权利外,还要为“互联网+护士”和病人提供相应的保险,如安全意外保险、职业风险保险等,承担护士执业风险,为互联网居家护理的实施提供保障。同时强化协议管理,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签订协议,明确护士与家庭、护理院、养老院权利、责任和义务,保证护理安全。
  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定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为参保群体量身定制个性化居家护理服务产品,覆盖全部有需求的老人。激励保险公司开发保费低、覆盖广的人身类商业养老保险,对失能、半失能和失智、半失智的老年群体开发的护理保险,政府财政给予补助,由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激励多种形式参与到养老服务、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的投资上来,以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发言者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中华护理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护理学会理事长,医卫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