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建议

2020-01-20 18:22:0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交通先行,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准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对于在建、新建和拟建的长期大规模投资需求,可能带来沉重的财政压力和债务风险。若债务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订预案,有效防范和化解基础设施债务“灰犀牛”事件的发生,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重大基础设施领域涉及面比较广,包括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港口、水利、能源等,每个细分领域均投资巨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影响巨大。
  (一)基础设施投资额巨大、公益性强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内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铁路3665公里、总投资9335亿元,高速公路2515公里、总投资6433亿元,机场建设方面,省机场集团按全省“5+4”骨干机场建设规划,新建和扩建机场5座、新建跑道4条、延长跑道一条,总投资564亿元;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达数百公里,投资额数千亿元;此外还有港口码头、深水航道拓宽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能源建设工程等投资额巨大的项目。而这些大型基础设施都是关系国计民生,公益性强、投资额巨大、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低。
  (二)开通运营项目连年亏损、负债率高
  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已建铁路总里程为9561公里,大湾区内总里程2024公里。以目前已建成运营的广珠城际公司和珠三角城际公司为例,负债率、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73.77%、-6.5%和35.04%、-2.8%;同样,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已运营的线路,每年需要政府大量财政补贴。铁路和轨道交通运营收入难以弥补运营成本,亏损长期存在,甚至随着运营线路的增加还在不断扩大,企业自身化解债务的能力面临挑战。
  2018年底,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营运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719公里,大湾区内总里程2348公里。广东省交通集团经营性资产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470亿元,利润总额约93亿元。但从其下属6家公司来看,除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外,另外5家公司的平均负债率均超过75%、净资产利润率均低于2%。
  二、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决策论证不充分,提升了发展不可持续风险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机场、铁路、城轨、高速公路、航空等项目,相互间在线路规划和票价上存在较大的竞争关系,利益冲突较大;地方政府普遍对基础设施投资的期望值较高,看重其对地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可能对后期运营及形成的债务风险论证不充分,造成资源浪费,易导致发展不可持续,形成巨大的债务包袱。
  (二)巨额资本金依赖政府,地方债务风险上升
  大型基础设施无论是在规划层面,还是建设和运营层面,目前几乎都是在政府的强力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以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投资为主,无论是财政直接投资,还是各类投融资平台,都直接或间接地以政府为依托。一旦经济增速下降或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或出台资管新规,基础设施建设刚性需求仍然加大,将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和潜在的金融风险压力。
  (三)融资平台单一,社会资本投资吸引力不够
  以铁路项目为例,广东省自2013年就探索“项目+资源”综合回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铁路项目,但在实操过程中,由于铁路项目的准公益性、投资额大、收益率低、回报周期长,缺乏完善的扶持政策,社会资本难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吸引力明显不够。
  (四)企业债务重,经营性风险长期存在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除了政府财政投入的资本金,其余资金几乎是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信托贷款等方式筹集。承担的利息费用及到期债务仅能采用再融资方式解决,借新还旧,又产生新的利息成本,如此“以贷还贷”滚动,导致债务规模和利息支出逐年递增、快速增长债务规模不断扩大,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防范“灰犀牛”事件的建议
  (一)提高风险意识,防止发生“灰犀牛”事件
  提高决策的风险意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进行风险论证,无风险论证不决策。对于承担大型基础设施的国有企业、政府财政、银行存在的"灰犀牛"风险隐患,要摸清情况,严格区分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界限,早识别,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防范风险的工作预案,部门间协同,对出现的风险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规划先行,统筹谋划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理顺综合交通协调体制机制,提高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为避免因规划问题造成的浪费,各种交通方式发展协调均衡,强化高铁、城轨、高速公路与地方公路干线和城市道路、地铁的统筹衔接。二是加强国土、海洋、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的协同,有效破除各部门单独管理的隔阂,强化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和有效的协调机制。三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并充分考虑无人驾驶、无人机、空天器等未来智慧技术的应用,对人流、物流变化趋势做好预测,强化对基础设施布局的规划引领,从源头上控制建设上的浪费。
  (三)加大混改力度,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
  一方面,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之东风,推动公益性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企业轻装上阵;另一方面,以混改为契机,给公益性国有企业合理配置资源,以“项目+资源”引入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以合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和独资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探索股权融资的方式,发展混合制的产业化投资基金。
  (四)加强服务与资源配置,增强社会资本吸引力
  一是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明确规划局部调整的便捷途径和报批程序,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二是针对大型基础设施量力而行开展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同时,政府要强化服务功能和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配置必要的优质资源,对于社会资本给予补贴或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基础设施项目的社会吸引力,让社会投资活力得以释放。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一是运用政府可置换债,降低企业利息负担。对承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置换企业的商业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的利息负担;二是适当提高企业资本金比例,减少企业债务水平,解决企业投入先天不足问题;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