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政策手段 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建议

2020-01-20 18:44:0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强化政策手段  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让“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市场、资金、成本等多重压力叠加,民营企业转型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运营风险大幅增加,企业发展信心低落,亟待政府通过政策手段予以扶持,帮助民营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
  一、存在问题
  (一)政策制定变化快,先天不足。一是政策缺乏稳定性,从限制到扶持到再限制变化太快,反复翻烧饼,造成企业难以适应。二是政策缺乏公平性,扶持政策往往能为国有企业、大企业锦上添花,为民营企业、小企业雪中送炭少。三是政策缺乏实操性,一些政策笼统宽泛,衔接性、协调性不足,难以在民营企业变现。
  (二)产业政策落地难,效果不佳。一是优惠政策落地难。部分优惠政策依然存在门槛高、细分不足、申请程序繁杂等问题,加上有的政策信息公开不及时,导致实际享受优惠的企业依然偏少。二是执行过程一刀切。一些政策的执行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实际,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工作机制不合理。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反馈”机制,政策自上而下的执行往往不能根据效果及时反馈、灵活调整,效果受到影响。
  (三)信贷政策支持弱,力度不够。一方面,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趋向保守,即使愿意提供资金支持,也往往存在各种“风险溢价”和附加费用,加剧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对目标客户细分不足,金融机构往往将对上市公司信贷管理审核政策移植于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在企业经营合规性、财务制度透明性上存在先天不足,极易被纳入征信管理的黑名单,造成信贷受限。
  二、建议
  2019年12月底新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28条政策举措。我省应尽快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使这些惠民企新政尽快落实落地,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政策保障,鼓励企业安心发展。一是对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行业个性问题,分别纳入省、市、县多层级的政策框架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形成系统全面、规则自洽、分类指导、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二是统一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统一重点领域准入门槛,统一监督执法标准。三是全面清理涉民营企业的政策壁垒,使民营企业获得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的条件。
  (二)优化政策执行,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按照国家宏观发展规划,对不同行业的不同项目进行精细化分类,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及时实现产品结构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调整。二是强化传导—反馈机制。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在政府官网、微信平台设立政策发布及服务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并建立定向推送、热线咨询等服务,使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另一方面加强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跟踪督导落实,及时接办民营企业诉求申请,强化企业信息正反馈机制。三是全面建立健全涉企税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应向社会公示并说明理由,企业反响强烈的应举行听证会加以论证。
  (三)完善信贷管理,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一是搭建普惠性融资平台,让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的金融支持,由政府提供再担保,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及私募、基金等资金流向优质民营企业。二是探索建立社保金增信机制,利用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调整企业信用。三是以“谁监管、谁负责”为原则,明确政府牵头帮扶部门,补正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程序瑕疵,对因各类行政处罚而被纳入征信监管黑名单的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提请信用修复,解除信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