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发展大湾区航运服务产业的提案

2020-01-12 01:27:0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11
  案 题:关于创新发展大湾区航运服务产业的提案
  提 案 者:民革广东省委会
  类 别:经济
  内 容:
  2018年广东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21.1亿吨,居全国第2位,集装箱吞吐量完成6447万标箱,居全国第1位;香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960万标箱。2018年全球排名前10的集装箱港口中大湾区占三席,分别是深圳港(第4位)、广州港(第5位)、香港港(第7位),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集装箱吞吐量已超过7500万标箱,远远超过纽约、旧金山、东京湾等世界级湾区,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湾区经济的壮大发展,对高端航运服务业的需求将更为迫切。
  一、目前我省航运服务产业存在的不足:
  (一)针对大湾区现代航运服务企业的政策吸引力不足
  目前,我省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港口码头、港口物流等方面,对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方面的关注不足、措施力度不大。
  (二)整体营商环境不够宽松
  1.金融法律支持不够有力。我省虽然是经济发达省区,但金融产品单一,投融资环境不够开放,未能形成完备的金融体系及金融工具为航运高端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不能提供全面的国际化船舶金融服务。法律制度不完善,没有一个具有世界地位的仲裁中心。
  2.船舶进出港便利化不够。外来船舶需办进港申请及海关手续,实行强制引水,关检及卫检手续繁杂。 
  3.船舶注册制度不够简便。我省不是世界船舶注册首选地,不能够简单快捷的注册、撤销注册,且对注册船舶船员的国籍有限制。
  (三)“港强航弱”,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滞后
  大湾区内现有的船舶代理、货运服务等航运服务企业仅仅局限于提供传统港航业或低端产业服务,缺乏能够集聚航运要素的高端航运服务业,缺乏组织有效的航运交易市场,航运融资、海事保险、海事法律、航运交易、航运咨询、公估公证、航运信息平台等方面的相关服务,电子口岸公司沉淀的大数据,因不能产生效益而未开发利用,“港强航弱”表现突出。
  (四)高端航运服务业竞争大
  大湾区内广州、深圳、香港三大港口在空间上距离极近,高端航运服务业是面向全球开放、竞争的,这需要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和金融体系及专业人才,目前只有香港具备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优势条件。如何实现三大港口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协调有序发展是当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五)高端航运人才缺失和航运人才培养基础薄弱
  湾区九市航运人才大多集中在传统航运服务业上,高端航运服务业人才所占比重几乎为零。在航运人才培养方面,九市仅有一所全日制航运类本科学校,人才供给远远滞后于高端航运服务业需求。
  二、对策建议:
  我省应紧紧抓住“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迭加机遇,创新发展大湾区航运服务业。因此,建议:
  (一)成立航运产业发展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省航运产业发展
  建立促进航运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成立航运产业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促进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加快编制专项规划,推动监督落实。
  (二)发挥大湾区优势,优化港航营商环境
  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业相匹配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是拓宽金融产品,改善投融资环境,积极推动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航运纠纷解决的“首选地”和海事仲裁规则创新的“策源地”;二是提升大湾区海运便利化水平。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框架下海运便利化政策,探索来往深港国际航行船舶便利化监管模式;三是持续深化海事服务改革。深化粤港澳三地海事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提升航运市场一体化水平。
  (三)建立粤港澳共同的航运大数据中心、航运信息平台、航运贸易服务平台,创新构建适应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体化运作模式
  整合航运服务业所涉及的业务节点,通过搭建一站式的网络综合平台,形成航运服务业创新互联的生态圈,使得各参与者能够充分进行信息沟通与共享。建设开放的数据集成平台,使各企业能够收集、连接和协调数据,协调来自不同数据源的数据,最终实现航运交易、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航运管理、港口装卸、航运综合服务等各流程的有效集成与业务追溯,提高航运企业运作效率。
  (四)明确大湾区九市发展航运服务业定位、促进协调有序发展
  目前香港、广州、深圳均依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但应避免恶性竞争,根据实际情况出发,发挥各自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建议对我省港航服务企业进行适度整合,完善航运服务业产业链,实现航运服务要素全面聚集,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既保证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保障质优价廉的服务。
  (五)注重提升航运人才培养及航运研究能力
  全力支持建设广州交通大学,增设、完善航运与物流类、信息类等专业;利用《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的“组建海洋大学”契机,开展高端航运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广州航海学院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研究院、黄埔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研究中心等机构加强研究,提升航运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