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公路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之变化过于频繁的提案

2020-01-12 01:34:4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69
  案 题:关于高速公路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之变化过于频繁的提案
  提 案 者:苏忠阳
  类 别:综合
  内 容:
  在广东的高速公路行驶,众所周知,国内高速限速是120公里/小时,当真的上了高速,发现问题特别严重。限速变得忽高忽低,限速标志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往返惠州、韶关、清远的高速公路上,这一个情况显得尤其严重。特别是惠州的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变换速度太过于频繁,从40公里到60公里到80公里,变换是一瞬间的事情。另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限速标志,见距太近,限速值下降太快等,都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高速公路限速值过低或忽高忽低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广惠高速公路同样宽度的隧道,同样平整的路面,同样亮度的光明,相邻不到500米的距离,两个隧道的限速值差距超过10%。很多车主行驶经过广惠广汕高速公路,会发现高速限速波动过大,从100公里直接下降到80公里,车辆被抓拍几率高,曾有车主一个月就扣36分。
  关于高速公路限速值,广东很多区域和路段都存有问题,限速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舒适出行、通行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面对人民群众的呼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汇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重点解决限速值过低及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共同磋商,在保证车辆安全驾驶,又保证科学的、合理的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高速公路的最大效率。而不是让人民群众感觉通过“执法陷阱”手段,以达到罚款创收的目的。
  建议:
  第一,高速交通运输局应加大相关国际的宣贯力度,改进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设置,推进限速测速设施的清理工作,在加强限速值的科学论证时,再结合指标,路侧条件和运营环境等条件未有明显变化时,高速公路限速值不宜变化太大,维持车辆行驶,高速安全的水平。
  第二,建议全省排查限速值。设置的不合理、不合规路段暂时停用,限速值60公里/小时以下的测速设备,调整限速标志,提示警示标志,并整改其他各类标志。
  第三,建议高速公路原则上120公里/小时的限速不变,有些路段基本级提高至110公里/小时,限速100公里/小时的路段以下要认真处理对待,特别是对于限速60公里以下,要特别说明。高速公路应该保持在120公里/小时,为准低于60公里以下应作废处理。
  第四,限速不科学,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不只限于高速公路,在普通公路同样存在,因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不规范,限速问题,影响更大的还是普通公路。限速不科学,不合理,直接影响公路的安全,舒适出行、通行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地方公路部门或者交通部门不能存有以罚款作为创收的想法,应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