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环境设施管护体系建设的提案

2020-01-12 01:44:5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42
  案 题:关于加强农村环境设施管护体系建设的提案
  提 案 者:民革广东省委会
  类 别:综合
  内 容:
  近年来,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雨污分流”和生态治污、乡村“厕所革命”等取得较好成效,农村地区环境设施建设取得大发展,但是其后期的管理维护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发挥作用,垃圾厕所变成形象工程等,亟需改善和解决。
  一、问题与分析
  (一)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脱节,管护体系运行不畅。一是建管脱节,工程建设不能满足运营达标要求,农村环境设施建设仍然采用传统工程项目模式,建设和管护的管理在立项审批、资金来源、招标模式、验收考核都是独立分项目进行,缺乏整体统筹,建设和运维难以匹配,如调研了解到番禺、花都由于设计、施工只按工程监理标准验收,没有考虑运维效果,后期中标的运维单位接收后运维不达标,既无整改资金,又无法追究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部分站点甚至因此而停运。二是管护体系前后及中间环节短板,导致整体运行不畅。如广州市村庄保洁100%全面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初步建立,但“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运行各个环节存在不同层度的缺失和不足问题。较贫困山区村(镇)因经费问题,乡村专职环卫保洁人员配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部分村庄环卫保洁质量和乡村公厕、垃圾收集点建设维护管养标准不高。部分地区“农村公厕”,“垃圾压缩站”甚至成为新的污染源。
  (二)环境管护资金缺乏统筹考虑,区域不平衡影响后期持续运营。一是各地管护资金不平衡。以广州市为例,管护资金预算未纳入全市统筹,由各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也因管理用途审计难以实现。各区因资金预算财力不同,维护管理资金投入水平差异很大,导致环境设施运行的效果差别很大,甚至出现资金不足停运现象。二是管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农村公共设施的管护项目分散、价格低,有资质业绩的国企不愿承接,民企低价竞争或分包,出现应付考核的短期行为。村民承担保洁工作比政府采购外包的保洁员费用低一半、质量高,却只能靠劳务分包才能参与。
  (三)管护标准、规范及配套政策不完善,执行监督不到位。一是管护标准滞后不完善。缺乏地方标准及对省内各地不同情况的因地制宜的配套方案,按照国家标准一刀切的考核,会加大财政投入负担和执行的难度,影响运行维护的目标的实现。二是我省建成设施或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编制人员不够,缺少环境设施管护的专项培训。
  (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界定不清,基层自主管理不足。一是责权界定不清。农村基础设施涉及的用地、产权归属、管护责任仍存在交叉和不明晰,基础设施无法纳入门前三包范围,公共区域管理只能依靠政府招标的专业公司来运作,管护责任仍有空缺和死角。二是环境设施管护基层自主管理不足。多采用区统一招标的第三方运营单位进行管护,造成“政府在干,村民在看”的现象。农村基层环境设施的维护管养没有收费机制,现有财政审计制度下奖励资金难以使用,村民自主管理没有资金来源,导致参与度很低。
  二、对策与建议
  (一)统筹建管结合,保障管护体系通畅
  在建设规划的同时考虑建设后整体运营效果以及管护的衔接和延续。项目立项采用建设期工程加运营维护期管护(EPCO)模式(南沙区已经用于农村污水查漏补缺)。统筹考虑环境公共部分及基层负责部分的分工与衔接,完善运营配套措施。
  (二)统筹农村环境设施管护资金计划,资金使用根据运行效果以奖代补
  1、在基层建立自主管护以奖代补机制,解决财政资金使用限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维护基础设施的主动积极性。
  2、统筹考虑环境设施的管护预算,将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因地制宜的标准、结合实际的管护方案、制定相应的资金预算和补贴标准,保障环境设施运行的基本水准达到一致。
  3、增加农村环境设施收费机制,解决建设后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如在自来水收费中增加污水处理费附加,村集体土地分配时征收环境建设费用等。
  (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标准、规范,建立配套执行政策
  结合我省农村区域宽广,地形、地貌不同,聘请第三方智库专家参与,共同制定相应的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标准、规范,建设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配套执行奖励政策。
  (四)明晰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及管护责任,加强基层自主管理
  1、根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同时可以通过授权方式将管护打包委托给村集体或第三方,确保公共区域管护责任无空缺和死角。
  2、政府在采购服务规定上限内直接委托基层承接管养服务,或降低管护项目的资格要求,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管理,让更多的本地群众参与环境设施的长期管护。
  3、加强农村环境设施管护与基层党建和乡村现代治理体系的结合。学习江浙地区,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和村民自主管理意识,主动学习专项技能培训,使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设施的管护工作。
  4、引进社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通过专业人才、资金、服务的带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弥补单独依靠政府管理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