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驻校社工制度,创造和谐健康校园生活的提案

2020-01-12 04:03:2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036
  案 题:关于建立驻校社工制度,创造和谐健康校园生活的提案
  提 案 者:陈炫秋
  类 别:文教
  内容:
  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正处于身体和心理转型期的中小学生在家庭和学校的环境中表现出了诸多成长问题,且越来越多元化,已有的学校教育体制很难应付不断的变化。社会亟需一种可以协调学生与其所在学校、家庭关系的角色来解决不同于以往单一情况的多元化问题。它要求能以知心朋友的角度在生活上、心理上、学习上进行帮助和引导,特别是刚入学的新生需面对困难、克服困难、解决困难,重新树立学习的信心。当前一种校园突出的现象是校园欺凌。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期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力量来减少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但校园欺凌仍不断出现,据有关组织统计,有约10%以上的学生遭遇校园欺凌。受欺凌的学生大部分压抑自己受欺凌的感受和情绪,选择逃避的方式来面对欺凌。因为他们比较害怕老师,跟老师有距离感的;而家长对判定、预防、应对学校欺凌方面的知识也比较匮乏,无法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在此背景之下,探索并制定“家-校-社”合作机制,引进专业能力的驻校社工,促使学校分工精细化尤为重要。存在问题:1、近年来,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地尝试将专业社工引入学校,并在某些方面取得有效的社会效果。但社会对驻校社工认识、理解仍存在偏差。部分人认为,教育系统本身就有成熟的运作机制,社工和目前学校配置的心理老师作用是重合的,但实际上还是存在着不同的侧重点,在情绪管理,心理辅导方面,心理老师确实可以和社工发挥同样的作用,但除此之外,社工还能够从家庭介入,运用社会资源链接方面来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支持。2、我国尚未出台比较明确的政策支持驻校社工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保障主责主业。之前也有鼓励开展学校社工工作的规定,但还没有政策明确提出建立驻校社工制度,促进校园分工精细化。3、社工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社会认同度低,社会工作目前对于非相关的部门、机构和工作者来说,可能还只是一种专业术语。一些社工随着周围的影响而不断怀疑本身的工作意义并出现人员流动;另一方面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国对社会工作的管理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对社工的职业管理、培训论证、薪酬标准、社会保障等制度还处于制定和磨合阶段。建议:推行驻校社工制度,发挥其专业性作用,辅助学校常规教学,形成家庭、学校及社会工作三方面教育合力,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和健康成长,创造和谐健康校园生活。(一)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中要求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的原则,设立学校社会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学校社工责职;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聘用驻校社工。(二)推行学校社工工作专业化。推选学校社工培训制度,设计专门培训项目,鼓励或委托社会公益组织参与,促进学校社工在社工理念、基础理论、实务能力和项目化操作能力方面的学习和培养,保障学校社工的专业与质量。(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广。选择有代表性的学校或区域作为试点,可借助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活动,以部分乡村小学作为试点,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并逐步推广。(四)逐步建立完善学校社会工作组织及运行体系。各相关部门需形成合力,共同建立一套完善的学校社工工作运行机制,从岗位设置、社工责职、人才供应、人才培训提高、社工理论、社工考核与评估等各个方面逐步建立与完善,确保学校社工工作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