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医疗机构助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的提案

2020-01-12 04:31:2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003
  案 题:关于社会医疗机构助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的提案
  提 案 者:李映棐
  类 别:医卫
  内容:
  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17年底总共有1021所社会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下简称医联体)。目前,医联体组织模式和运作主要是以大型公立医院牵头,辅以紧密型的合作模式,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此种模式固定了各等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即三级医院诊疗大病,二级医院诊断常见病、多发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简便医疗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提供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由于医联体机构成员须按相关规定,把患者转至相应成员中。一方面变相限制患者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利,同时也不符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做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的指导思想。此外,医联体综合绩效的考核指标中,主要是以对基层医疗协作、医疗资源下沉等情况作考核内容,指标包括“双向转诊比”和“基层首诊”等,未有把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数量、转诊数量纳入到考核指标内,考核欠全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社会医疗机构在医联体建设中,仍有很大的潜能与空间有待挖掘,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探索建立医联体牵头中心轮值制度,不以医疗机构的性质划分,由医联体内的三级医疗机构轮流担任牵头中心,作为具体落实完善医联体建设的责任单位。籍此,社会医疗机构可利用其体制灵活等优势,为基层医疗机构在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和科研教育等领域作出更大贡献。
  二、引入综合绩效考核挂勾,把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数量和运行情况纳入到考核指标当中,提高社会医疗机构参与度;同时,制定分级诊疗方面的比例要求,确保有效运作,兼顾实效。
  三、在政策扶持方面,社保报销比例可考虑按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来制定报销比例,即大病患者在三级医院就医可享受高报销比例。同时,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使医联体机构成员可查看相关数据,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节省患者不必要的医疗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