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食品监督抽检管理的提案

2020-01-12 23:55:4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306

案 题:关于改进食品监督抽检管理的提案

提 案 者:谭日兴

类 别:综合

内容: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千家万户。据调研,目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盯住当地大型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而往往忽视小型食品生产企业。

2.部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因经费有限,为节约开支,往往从食品企业直接购买食品来进行监督抽检,导致部分企业提供合格产品或养殖一批合格动物应付监督抽检,与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产品不一样。

3.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销售包装标签上的配料单与实际材料存在不一致情况,尤其是许多食品添加剂并没有标识出来,而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还是按照食品标准和企业申报材料来监督抽检。

4.个别食品检验单位根据企业或领导意见,随意修改检验数据,欺骗社会和消费者。

5.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采用以每月所抽查的企业汇总表形式公布抽检信息,公众没有办法知道每家企业食品生产状况、每种食品的真实情况,对消费者的消费不具指导性,对企业没有大的监督作用。

为此,建议:

1.建立食品企业分级管理标准。根据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将企业按重点监督、中度管理、轻度管理、社会监督等实行分类管理。

2.采取抓小放大、抓新放旧方式。重点对生产条件落后、食品管理思想陈旧、多次抽查不合格等企业持续监督。

3.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抽检。定期收集消费者提供的认为有疑问的食品样品(含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向社会公开反馈情况。

4.将食品监督监督机构与检测机构分离。规定监督机构抽样产品不能由从本部门脱离出来的单位进行检测工作。

5.送样采用编号方式。产品内容物和产品包装及标识内容检验人员分开,分别检验分别负责。产品内容物的检验人员不能取得实际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内容物的检验人员使用电脑记录数据,不可更改。

6.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修改原抽检信息的公布方式。增加建立企业食品生产诚信档案,反映企业基本情况和管理等级,将每次监督项目、合格状态、不合格项目和数据、产品召回情况、社会监督反馈、消费者反馈等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