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根本上整治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的提案

2020-01-12 23:57:1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300

案 题:关于从根本上整治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的提案

提 案 者:谢小夏

类 别:综合

内容:电动车已经成为了多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时,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也成为物流快递、专业市场短途运输工具,以百万计的数量穿梭于大城小镇、大街小巷、大院小区,风驰电掣、旁若无人。各式各款的营运性电动三轮车通过改装,不断向大型化、高速化、装甲化方向发展,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冲红灯、逆行、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横冲直撞,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另外因充电不当引发火警火灾的隐患触目惊心。毫不夸张地说,已经构成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当下社会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产生这种乱象的根源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新经济的发展,电动车作为多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作为物流快递、专业市场短途运输工具的势头始料不及,造成立法、管理上的滞后。同时反映出有关部门前瞻意识、应变能力的滞后。二是相关部门在管控上缺乏全局性、彻底性,目前的管控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以说是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整治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我提以下几点建议。建议1.从根本上整治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要摆上省政府议事日程。要从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看待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要从确保大湾区顺利发展的高度处理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2.相关部门要以先行先试的广东精神,开创性地制定《广东省营运性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员的管理。对物流快递、专业市场等广泛使用电动三轮车的企业,必须明确相关责任,企业经营必须与社会担当结合起来。3.当前的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对营运性电动三轮车冲红灯、逆行、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横冲直撞的乱象采取零容忍,对伤人事件、因充电引发的火警违规处罚从严从重,在社会面上形成高压态势。4.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负起住宅小区整治营运性电动三轮车乱象的责任,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