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境外游学市场杜绝野蛮生长的提案

2020-01-13 00:01:2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00

案 题:关于规范境外游学市场杜绝野蛮生长的提案

提 案 者:叶东文

类 别:文教

内容:

近年来,寒暑假的出国游学产品备受中小学生家长热捧,参访世界名校、探秘西方文化、微留学体验、未来精英……各种各样的游学项目吸引着家长们的眼球。《2018中国国际游学行业发展报告》、《2019泛游学与营地教育白皮书》显示,2017年参与国际游学的人数达86万人,2018年国际游学的参加人次约105万,预计到 2020 年国际游学用户规模将达到170万人。但是,与这种蓬勃发展不相符的是,参与海外游学的学生常被层层转包,服务频频打折,加上市场监管不力,游学组织乱象丛生,导致学生要求退费、投诉甚至引发暴力事件。

一、原因分析

1.政府相关规定规范滞后,缺少惩罚机制。《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等相关管理规范仅仅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行业指引,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执行效力,违反其规定也不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2.行业准入门槛规定不明确,举办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按政府相关规定,研学活动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教育活动,对旅游机构、培训机构甚至咨询公司等主体能否组织缺乏明确规定。而实际上,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留学中介、专职游学机构、网络电商平台乃至个人团体等也纷纷涌入该领域“切分蛋糕”,增加了家长的选择困难,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3.政府统一监管缺失。海外游学涉及教育、旅游、工商、公安等多个监管部门,目前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各部门又缺乏一个统一有力的监管机制,形成了监管的“真空”,导致查处力度不够。

二、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海外游学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规范和指引。整合现有与海外游学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指引,由国务院出台游学监管行政法规,比如制定《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展海外游学业务的主体资质、海外游学的原则、内容及组织要求、处罚规定等,确保相关监管真正有法可依,并为海外游学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增强监管合力。夏令营、海外实习、交换生等由学校组织的游学活动都属于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应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监管,明确收费和管理标准;游学机构、中介公司以及旅行社等商业机构组织的游学活动,要交给工商部门监管,并对消费者提出的侵权投诉进行严肃查处。

3.加强对境外游学乱象的执法和治理力度。加大对海外游学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针对游学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

4.完善旅游行业自律规则,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海外游学机构的行业标准以及准入门槛,着手建立全国性的、代表海外游学机构共同利益、自律透明性强的行业协会,推出游学市场的“黑名单”制度,发挥行业自律在规范游学市场方面的积极作用。

5.加强标杆引导作用。旅游管理部门可联合教育部门认定若干个国际、国内“营地教育”接待示范基地,规范接待标准,引导国内外游学向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6.加强宣传和引导,防治盲目跟风等乱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做好相关引导工作,提高学生对游学活动的认识、鉴别和风险防范能力,防止盲目参与游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