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提案

2020-01-13 00:08:0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314

案 题:关于加快推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提案

提 案 者:张育民

类 别:综合

内容: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立足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建筑,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广东省、各地市随之陆续制定了针对当地发展实际的系列相关政策,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但仍面临一些制约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问题,整体发展不尽人意,远落后于北京、上海等地,与广东省建筑业大省地位不相符合。

一、制约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到位。受各种因素影响和干扰,有些地区制定了政策但没有坚决执行,部分城市甚至出现某些开发商违反规定不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却仍获颁土地和施工许可的情况;部分地市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奖励补贴政策由于没有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而难以落实等等。

(二)未能从立项、规划源头上保证实施。在项目立项、规划等前期阶段未考虑装配式建筑所需要的建设投资,导致在实施阶段无法落实装配式建筑。

(三)建造成本较高,市场积极性不大。装配式建筑较传统现浇施工模式的建造成本高,由于没有奖励政策或奖励政策不能覆盖成本增量,市场上对于实施装配式建筑积极性不高。

(四)生产企业用地难以落实。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用地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实际支持,大部分生产企业只能租赁用地或厂房安排生产,租金高昂以致成本增加、进而降低效益,陷入恶性循环。

(五)各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目前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机制尚未健全,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以及实践环节的改革创新,尽快充实各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二、为加快推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建议:

(一)逐年制订装配式建筑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实施力度。自2020年起逐年制订装配式建筑实施计划,明确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均需实施装配式建筑,逐年提高新建建筑面积需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并最终稳定在2025年工作目标比例,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实施力度。

(二)制订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对省、各地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项目客观实际、实施进展及资金落实等情况制订全省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各地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结合过往三年全省新建建筑面积总规模,预测全省2020年至2025年各年政府投资项目需完成装配式建筑量及占政府投资项目新建建筑面积比例;

2.明确各年开工的项目必须达到上述预测装配率;

3.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资金预算安排:处于立项阶段的项目,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预算编制规范未出台前,给予装配式建筑增量成本单列;处于规划或设计阶段的项目,给予调整立项投资估算,增列装配式建筑费用;处于施工阶段的项目,视进展情况确实可调整方案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安排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解决增量费用;

4.在已落实建设资金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等建设中,结合实际,有序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

5.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

6.可通过发行专项债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以PPP模式开展建设。

(三)进一步制订或完善奖励政策并狠抓落实,确保装配式建筑补贴、奖励政策落到实处。扩大政策奖励面并完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如3%的面积奖励范围扩大至所有新建项目,并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认定程序、具体申请要求等。成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基金、设立财政资金专项补贴等,以低息、贴息等多种形式对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增强市场上自愿自发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驱动力。

(四)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优先安排用地等政策支持,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发展。设立专项科研资金,联合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针对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开展生产工艺、施工工艺优化研究,从技术理论入手降低装配式建筑成本。统筹规划全省装配式产业园区布局,明确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规划选址,由规划选址所在地市、县(区)政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按约定分期缴纳或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相关院校、行业协会开展系列化常态化培训活动、组织学术交流和现场观摩示范项目等,扩大培训范围,培育全产业链不同层次的管理及技术人才;提倡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方式,在职业教育中开设装配式建筑专业,制定配套教材与课程,构建有利于装配式建筑队伍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行业协会,根据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技能需要及技术发展方向,建成集“教学、培训、考核、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制定装配式建筑高端人才引进及激励机制,并纳入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