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线性工程监管,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案

2020-01-13 00:20:4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38

案 题:关于加强全省线性工程监管,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案

提 案 者:刘恒蓉

类 别:环保

内容: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各项涉及省属线性工程项目相继动工,主要是珠三角城际交通、赣深高铁等轨道工程,河惠莞高速,粤赣高速、汕湛高速、花莞高速等公路工程等等。这些城市轨道、铁路、高速公路、跨市道路施工等线性工程由于没有有效的管理,且追求工程进度,普遍存在现场施工不规范、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配套、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作协调不配合等现象,导致场地黄泥水和工人生活污水直排乱排,扬尘漫天、工地车带泥上路,对饮用水源、河涌、农田及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一是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部分线性工程施工方工作态度粗暴、贪图方便,施工现场作业不规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为了降低成本,将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工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饮用水源、河涌和农田,造成水环境严重污染。二是对环保基础设施造成损害。泥浆水、生活污水也会通过市政雨、污水管网进入河道,造成管道淤塞及污染。三是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由于项目存在施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泥头车带泥上路等现象,导致沿线扬尘污染问题频发,进而影响空气质量。根据各县区空气子站监测数据,11月份Pm10指标在70-90 μg/m3之间,比8月的增加近50%。四是监督管理难度大。大部分线性工程的审批权限均在省级,不服监管、拒绝监管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

建议:

2018年,省下发水污染攻坚防治攻坚战1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地方治水、护蓝工作,建议严格管理各类省属线性工程,杜绝环境污染。

(一)规范环保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在每个工地现场设置相应的配套设施,严禁将泥浆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周边饮用水源、河涌、农田等,避免环境损害。

(二)加强施工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省级交通部门、环保部门要加大线性工程文明工地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工地“7个100%”防治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省级部门可委托授权县(区)有关单位开展日常执法监督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

(三)加大处罚力度。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破坏环境的野蛮施工处罚力度,从严从重处罚,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切实增强施工单位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