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

2020-01-13 00:25:3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236

案 题: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

提 案 者:杜妙拉

类 别:综合

内容:

随着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和城镇化程度的大幅提升,近些年来我省各地住宅小区数量成倍增长,住宅小区管理成为城市包括城镇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住宅小区的管理中,目前我省各地主要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由于政策更新滞后,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有的主管部门履职不力,目前总体情况与周边省份如福建省相比差距较大。加上各地在贯彻落实该条例的力度不同,因而管理水平也大不相同。各地均存在着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以及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物业管理法规缺位。目前我省还在执行2008年修订的条例,与现实存在差距,尤其是可操作性的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缺失,未能通过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治理的效能。一些地方的物业管理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而县区一级政府部门认为物业公司资质由市住建部门审批,因此物业管理应由市一级负责。这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管理中的具体事务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的规定不相符合,造成有的住宅小区业主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得不到支持。

二是小区物业管理职责权限不清晰。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的职责分工不明确、权限不清晰,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安全、物业收费、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环境卫生、房屋和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等方面未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三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规范。物业公司的资质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少物业公司规模较小、资质较低,管理人员专业培训不足,管理经验缺乏,服务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有的物业公司乱收费,由此引发了与业主的矛盾;有的供水、供气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小区自治管理尚未完善。不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意识不强,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不足。有的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变相降低服务作为回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影响小区物业管理,影响物业公司经营,也影响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已成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的未能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建议:

住宅小区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包括城镇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反映了一个地方社会管理的水平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提高城市包括城镇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省政府尤其是主管部门要把加强住宅小区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综合协调”管理体制;按照“谁的辖区谁主管、谁的社区谁负责”要求,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的住宅小区管理体系,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管理工作。地方基层组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协调指导管好“责任田”。

二、完善法律法规,积极加强管理。我省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新时代广东的实际,继续修订完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职责,依法依规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建立全省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细化和完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电梯管理、住房租赁、垃圾清运、业主委员会等小区管理规范性文件,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强监督考核,提高管理水平。一是要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全省各级主管部门要明晰责任,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省市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指导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支持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加强物业公司的自治和行业自律,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三是要出台配套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目前各地仍有相当数量的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要出台配套措施,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管理部门的作用,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共同发展。

四、发挥自治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住宅小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利益,维护小区的管理秩序,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的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为住宅小区管理提供组织保障,更好地发挥社区的自治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风气。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小区广大业主提高自律意识和文明素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要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物业公司诚信经营,营造小区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