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动广东绿色建筑发展的提案

2020-01-13 00:37:5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123

案 题:关于全面推动广东绿色建筑发展的提案

提 案 者:民革广东省委会

类 别:环保

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贯彻中央精神,广东出台了《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量质双提升。

“绿色建筑”作为一种能够为人们提供适用使用空间,达到显著节能减排效果的建筑物,成为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热门话题。2020年作为实现目标的奋斗关键年,结合《方案》所提8项工作任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政策信息管理有待加强。

推动绿色建筑深化和延伸的工作依据单薄,难以有效统筹协调,导致政策执行力度低。只有少数地区实现了绿色建筑项目网上申报与评审,数据的采集方式还停留在人工阶段,很难适应“大数据”时代。缺少加强与本地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规划的衔接,没有切实将绿色建筑纳入地方土地计划方案。

二、项目运行标识数量过少。

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标识类型分布看,真正体现绿色建筑实际效果的运行标识项目很少,仅占总量的6%左右,部分项目申报设计标识仅是为提高销售竞争力,在获得丰硕回报并完成销售任务后,并不再关心后期的实际落实情况,导致绿色建筑“实际效果”显现不出。

三、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过程尚需完善。

多数企业只是将绿色建筑作为取得财政奖励和提升销售目标的手段,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只是依靠传统作业办法。没有充分理解“尊重设计,服从监理”的含义,以致监理人员形同虚设,导致绿色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管理、现场人员和环境等协调问题,效率低下。

四、绿色建材科技含量程度较低。

城镇固态垃圾在建材领域综合利用程度低,没有充分发挥再生价值。建材行业装备制造机械化、标准化程度差,重点制造技术领域尚依赖进口,诸如:高温熔融夹芯板玄武岩抽丝技术。建筑结构关键板材构件,缺乏系统的规范标准,导致无从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

建 议:

一、加强顶层分析设计有效衔接。

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制定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要求,相关领导责任要落实到人,并每半年考核1次。结合当前“互联网+”时代,及时采集数据,加强统计分析,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定量数据参考。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重点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新增用地规划条件中,应提出项目绿色建筑控制指标要求。

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认定机制。

制订广东绿色建筑认定管理规定,对按绿色标准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项目,在其备案文件中可认定为绿色建筑,并给予标识。健全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制度,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将原“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下放给地级以上市住建部门管理。鼓励先进地区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和省的绿色建筑标识标准。

三、强化施工建造阶段关键周期管控。

项目建造师应严格施工过程关键环节的把关,强化EPC设计、采购、建造等各方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专业会审制度,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建设标准进行竣工验收,保障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全面落实。认真落实绿色施工政策措施文件,积极实行现场管理创新模式,提升监理监督纠正功能,完善班组制度,强化文明施工管理,优化“四节一环保”。

四、制定绿色新型建材生产标准。

推广使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品石膏、尾矿、废渣等为原料,有力促进节能减排。鼓励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装备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提高生产设备性能和稳定性。规范新型墙材监管和限制使用要求,明确新型墙材编制标准目录,并着重解决板材防火、隔热、空气净化TiO2板材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