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广东省公共场所AED配置,提升院前急救能力的提案

2020-01-14 00:53:5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529
  案 题:关于完善广东省公共场所AED配置,提升院前急救能力的提案
  提 案 者:郑广台
  类 别:医卫体
  内容:
  近年来,心源性猝死病例频发,令人万分惋惜的同时,也让越来越多人关注到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因操作简便,又能显著提高猝死抢救成功率,AED也被称为“救命神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目前广东多个城市已在重点公共场所设置AED。不过,总体而言,此“救命神器”的配置率仍较低,推广应用也存在一定障碍。
  广东省广州市在2017年8月,在广州花城广场、广州塔、北京路等8处热门景点,配置AED,这是广州街头首次布设这种“救命神器”,这也标志着在广州市公共场所设置AED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随后,广州白云区、黄埔区也先后在区内部分公共场所投入该设备。同一年,深圳开始在全市公共场所配置AED,并将该项目纳入深圳市政府民生重点工程。据了解,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民生实事的通知》,2019年启动深圳市公共场所全自动除颤仪(AED)配备项目(三期),将购置2000台全自动除颤仪(AED),安装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截至目前,深圳市已经在机场、地铁、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安装1500台AED。但该项目启动至今,市民对AED的知晓率并不高,市民中了解AED且能掌握其使用方法的人很少,目前社会急救技能普及率依然较低。
  存在的问题有:
  1、AED设备安装并不畅顺。由于没有硬性规定,许多符合AED设置条件的单位对此缺乏兴趣,仅有部分公共场所愿意安装AED并培训相应人员。即使有些单位安装了AED设备,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做到及时使用。
  2、普通民众不会也不敢进行医疗急救。各单位对于培养员工急救能力的意识非常不理想,他们对这方面并不关注。普通民众即使接受了该方面的技能培训,但是对于自身的技能水平信心不足,再加上非医务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没有相应免责条款,导致社会公众实施抢救存在极大顾虑。
  建议:
  一是制定政策推动AED设备推广。建议省有关部门提前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并督促各地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AED设备配置规定,确保本市重点的公共场所内必须确保AED设备的配置,同时在一些重点行业树立相关的行业规范,从政策上推动把急救设备安装到相关的公共场所当中。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AED设备推广工作,分不同阶段完成资金规划、配置数量、培训体系、认证体系等各方面建设。由政府出面,鼓励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投入,特别是发挥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慈善机构的作用,购置AED设备投放在商务楼宇中,并定期进行维护。
  二是增强普通民众的急救意识。建议省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急救方面的宣传和培训,以现有的AED安置点作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阵地,拓展AED地图与新媒体的融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公众培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推广活动,使普通市民对于急救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提升各地市市民急救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教育也是普及急救知识很重要的一部分,按照学生心智发展的不同阶段,小学阶段应该宣传一些正确的急救知识,中学阶段可以系统地学习一些急救技能,大学就可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是建立社会型急救网络。政府有关部门将社区医院纳入心脏骤停的抢救环节。在各社区医院和社区医疗点都配置一定数量的AED设备,当周边的公共场所区域发生心脏骤停病例的时候,及时通知社区的全科医生携带AED设备驾驭非机动车及时赶往抢救现场实施抢救,等候救护车的抵达,实现医务人员和少量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快速投送,缩短急救半径和急救呼叫反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