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低碳经济体系 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

2021-02-26 01:32:1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之四
  胡献委员
  (代表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的发言
  ——加快建立低碳经济体系  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宣示。碳达峰、碳中和将对世界变局产生深远影响,带动经济社会从行业到产业的全方位改变。放眼全球,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在通过碳达峰、碳中和激发绿色低碳技术,加大绿色低碳投资,提高经济和科技竞争力。对此,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上加深认识,积极主动建立低碳经济体系,实现低碳排放与高质量发展相协调。
  广东早在2010年就启动了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深圳、广州、中山先后成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成效显著:一是省政府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管理、碳普惠制试点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方案和办法,为我省低碳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成为引领全省产业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二是已将占全省碳排放约65%的钢铁、石化、电力、水泥、航空、造纸六大行业242家企业纳入碳市场,推动企业积极减排,全省碳强度累计下降超44%,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比重超过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0.34吨标煤,低于0.54的全国平均水平。四是近零碳排放、碳捕集、碳利用、碳封存等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的建设使用,走在全国前列,为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提供了新动能。
  广东应该乘势而上,率先实现碳达峰,率先建立低碳经济体系,为中国高质量发展探索广东路径,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实现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
  建议:
  (一)尽早研究出台《广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按照立法先行的理念,将我省低碳试点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梳理总结,上升为地方法规,从结构调整、绿色低碳生产与生活方式、低碳社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顶层设计,确定法规范式,为全省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二)加快编制规划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建立低碳经济体系,一要着力培育绿色低碳新兴产业,二要对现有经济体系进行结构调整。就广东而言,当前应以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为契机,编制“协同双达”规划,以绿色低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倒逼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农业结构调整,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推进经济体系整体绿色化、低碳化。
  (三)尽快设立广东省碳减排专项基金。广东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56亿吨,位居全国第六,碳减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建议设立广东省碳排放专项基金,引领撬动市场资金支持低碳转型。广东碳市场年度排放配额规模全国第一、全球第三,交易量及交易额均居全国首位,为碳减排专项基金市场化运作提供了基础。建议将碳排放专项基金定位为社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由政府认购一定份额,其余份额由相关企业自由认购,支持金融机构以低碳转型项目为载体进行债权投资。
  (四)主动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粤港澳在碳交易市场方面有共同需求,建议在粤港碳标签互认基础上,主动开展相关研究,借鉴粤港债市通、股市沪港通做法,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开通粤港碳市场直通,推动我国碳市场对外开放,巩固香港世界金融中心地位。
  (发言者系民进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