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广东信用法制,建立和完善广东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议

2016-12-16 23:41:47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完善广东信用法制,

建立和完善广东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议

提案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案由:

建立信用产业,发展信用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信用是市场交易中的一个必备的基础要素,信用是市场运行的前提,可以说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我国经济从总体趋势上说是繁荣的,但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目前,信用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量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交易对方牟取利益,欺诈、欠债不还习以为常,制假、售假屡禁不止,有些人利用这种方式变成了富豪,有的人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将逃债“合法化”,而相对人追讨债务反而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诚实守信往往上当受骗,甚至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信用产业建设有利于建立信任机制,完成信用补救,促进广东省社会信用不断提高。

目前,我省信用产业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先进的信用观念,信用产业基础薄弱。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发展的,信用基础十分薄弱。社会上出现的信用危机已经给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扭曲了我国的国际形象。落后的信用观念,使得我国信用产业的建设始终无法顺利开展,应者寥寥。

2、缺乏完善的信用立法,信用产业无据可依。

目前我国还没有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尽管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都确定了“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也在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了重大努力,《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和规定都已先后颁发,但这些文件和规定没有具体操作细则,没有对失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

3、缺乏有效的行政管理,信用产业发展举步维艰。

目前我省的信用产业没有一个明确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没有独立的地位。大多数的信用产业不得不依附在其他产业之下,可以说是在夹缝中生存,处境十分尴尬。而各部门在自己利益的驱使下各自为政。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分散没有效率,另一方面更导致部门垄断,对整个信用产业的发展形成阻碍。而信用产业中最重要的征信业,甚至由于工商管理登记中没有这一分类而无法在工商局注册。这些都成为阻碍信用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建议:

1、加强信用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信用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

有关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的法规立法已经列入省人大的立法规划,应有计划地加快相关法规建设工作。加强信用立法,首先应当制定关于信用管理的基础法规,包括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法规,信用产业扶持和促进方面的法规。对守信予以肯定,对失信作出惩罚。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强现有与信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和违法罚处工作,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不仅要从制度上强调信用的重要性,更要制定可以实际操作的规则,这样才有执行的依据。

2、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机关。

目前,我国还没有将信用行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对待,也没有相关的产业政策与政府主管部门,严重制约了我国信用产业的发展。因此要解决目前信用管理的分散问题,首先应当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库管理机关。我们认为,信用产业能够扩大整个社会的经济规模,保持社会经济向着良性方向发展。因此,信用信息库管理机关也应当本着这种精神完善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而目前的管理部门由于掺杂了经济利益因素在内,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形成对本行业的垄断,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竞争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在省信息产业厅下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局,专门管理和监督信用产业。

3、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方便社会信用信息的流通。

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正式运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正在建立之中,但这些信息处于人民银行严密的监管之下,其服务的对象基本上仅限于金融机构,社会公众无从取得相关数据,信用信息无法得到有效的流通和利用。我们认为,信用信息的不流通是目前信用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发展信用产业必须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所有部门的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使企业、个人的信用状况更加透明。

根据目前的体制和现行法律规定,与信用管理数据源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中央银行、公安、法院、经贸管理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工商、统计、海关、技术监督等部门,有关单位还包括:国家信息中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公用事业单位、房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所谓征信数据开放,主要指的是上述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管制的数据向征信中介机构、社会开放。

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完整的中国企业数据库(动态数据)至少将拥有1500—2000万个企业的资信档案。在中国,对任何征信公司而言,建立这样庞大的企业信息数据库,几乎是不可能的,从经济效益角度讲也是没有必要的。当今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快速组合与共享任何征信数据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建议通过政府网络工程的链接,由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建设中心信用数据库,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4、在大中专学校设立征信教育学科,培养信用产业的专门人才。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相关学科的高校屈指可数,广东省一所都没有,信用产业人才严重短缺。因此,我们建议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例如可以设“信用管理”专业、设“信用知识”选修课等等,加强与信用工作有关的业务、技术和人才培训工作。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