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廉租房的建议

2016-12-16 23:41:47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发展廉租房的建议

提案人:陈奕标

    新一轮房地产政策调控实施3个多月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的涨幅呈现回落态势,但8月份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55%,住宅价格依旧声一片,而且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反而有所扩大,只有上海是70个城市中唯一一个房价指数同比下降的城市。广州市八区8月份一手住宅均价为6852平方米,种种迹象表明,不断上扬的房价没有被有效遏制,房价

高企、买不起信房的问题日益严重。

2002年起,3年时间全国的城镇人口增加了6000万。在这6000万的新增人口中,不仅基本上没人可以享受福利分房,而且,买得起商品住房的只是其中极少数。新生家庭大量诞生,所带来的住房压力不断加大。
   
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我国1994年开始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广州是全国最早实行经济适用房的城市,共投资63亿多元,为3万多户中低收住房困难户解决了住房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逐渐被暴露出来,如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偏离了中低收家庭的真实需求,在分配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现象等等。
   
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状况下,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分天下,让不同收层次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家,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下使群众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利。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建议:
    1
、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平抑房价,让更多的普通群体能够买得起房。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提倡人人有其屋并不等于人人有房产权的观念。
    2
、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廉租房政策,以公共财政作为保障,使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与城市发展同步,让这种住房福利保障模式迅速在国内普及。
    3
、廉租房建设要纳入整体的城市规划和土地政策中,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造,提供配套的小区基础设施,并进行专业化的运营和管理。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通过收取有偿使用的租金解决常规化的管理和维修。
    4
、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不同家庭条件,实行不同的租金补贴标准,并实行低租金政策,扩大受益面。对于连低廉的租金都负担不起的特困户,在安排他们入住房的同时,还应当另发足够的住房补贴来交租。另外,廉租房不能变成一个本地人独享的福利,作为纳税人,外地人、本地人应是平等的。
    5
、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在廉租房申报、准入、轮候、轮换等环节中严格把关,确保最困难的人群优先入住。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