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的建议

2016-12-16 23:41:47 来源:广东政协网

进一步做好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吴森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办2006年发布的能耗公报,2005年广东单位GDP能耗为0.79吨标准煤/万元(GDP2005年可比价),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65.8%,处于全国各省、市、区的最低水平,即为全国最好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8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8.3%,也为全国最低;单位GDP电耗1195.3千瓦时/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的节能降耗工作仍任重道远,还需进一步加强。

1、我省是能源资源十分匮乏的省份,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量不足30吨标准煤,不到全国人均储量的二十分之一,所需能源90%以上要靠从外省购进或从国外进口解决。我省又是能源消费大省,能源供应对外依存度高,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2、虽然我省单位能耗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但主要集中在珠三角中心地区,而山区和东西两翼(包括珠三角的边缘地区,如恩平等)单位能耗水平仍然比较高。全省高耗能工业如冶金(钢铁)、建材(水泥、玻璃)、陶瓷、石化、火电、纺织等,主要集中于山区和东西两翼,比如韶关、茂名、清远、梅州、潮州、云浮等市。

3、一直以来,我省都是以轻工业发达而著称,重工业相对落后。近年来,珠三角传统资源密集型产业向周边省区、东盟北部欠发达国家转移。也就是说,我省相对较低的单位能耗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技术创新所带来的,而是有自己特殊的省情。

4、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目前的万元产值能耗水平远高于世界先进水平,万元产值能耗是日本的6倍多,是经合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3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也高出近一倍。此外大量的能源消耗,特别是发电燃煤、燃油消费量持续上升,也使我省的环境质量不断恶化。

省委、省政府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13%。我们应该正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克服自满情绪,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各种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努力实现这个目标。特建议如下:

 

办法:

 

1、要从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对节能降耗工作和构建节约型社会重要性的认识。全省各级政府要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牵头,协调各职能局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调控职能,切实转变观念,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全社会形成“兴科技,重节能”的良好氛围。

2、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三产业是低耗能产业,它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小,直接关系到单位GDP能耗水平的高低。我省第三产业发展较快,占有较大的比重,且仍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要尽快改变过去主要靠高投入、高消耗自然资源去换取GDP增长的方式,严格地限制高能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企业的发展,应制定相关法规严格监管措施。

3、加快节能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大节能技术开发利用的投入,缩小节能技术与世界先进技术的差距。鼓励节能技术产业化发展,降低利用成本。同时,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加快核能、风能、水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如沼气等)开发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促进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我省节能降耗。

4、强化节能管理,实施节能考核监管。要建立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把节能考核列入地方发展的业绩考核之中,促进地方领导对节能工作的重视;要实行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各市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各市万元GDP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要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的监控,做好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对超过行业耗能限额标准的企业要强制采取节能措施进行降耗。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