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努力化解山区镇村级集体债务的建议
提案人:邓苏夏
据调查,目前我省许多山区镇村级集体债务较为沉重,负债数额大,时间长,涉及面广,债务构成复杂,已严重影响了一些基层政权的正常运作以及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造成镇村集体债务沉重的主要原因是:
1、为贯彻完成上级要求达标项目形成的负债。其中:如为实现农村“六通”工程(即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电话、通电视、通广播)造成的负债;为落实教育达标(含修建校舍,购置教育设备等项目)的负债;为文明村建设、村委会办公楼的建设,村村建“两机一室”形成的负债;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成的负债等等。以上各项目,上级各级政府也曾有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给予扶持,但是,由于各山区市、县政府财政比较困难,无能力支付各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各镇村只能靠贷款或拖延支付工程款来解决,而且有些上级按比例下拨的补助资金不到位,造成了客观上的负债。
2、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专项性工作任务形成的负债。如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民兵训练、解决农村“五保户”的生活及开展优抚工作等,上级并没有此项资金下拨,靠市、县、镇政府财政解决,造成了负债。
3、支付正常的管理费用形成的负债。如支付镇村级干部职工工资、支付日常办公费用等形成的负债。
4、代交历年农村各种税费的负债。如代交统筹款、代交农业税、代交农村教育附加费以及其他的税费等,形成的历史性负债。
5、镇村发展经济经营性的负债。如为镇、村企业担保,生产经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负债。
6、支付招待费的负债,也是普遍存在。
以上情况,有其历史的、客观的原因,但主要是各山区市、县、镇村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发展较慢、当地财政困难,无能力支付各项配套资金,是形成各种负债的主要原因。
办法:
根据以上情况及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清查和审核各镇村的集体经济的债权、债务情况,为解决镇村债务提供思考创造条件。
2、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大解决山区镇村财政负债的帮扶力度,如农村实行"普九"教育 、"六通"建设、"文明村建设"等原由省及省以上政府下达的"达标"任务所造成的负债。
3、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年收入不到三万元的村委会的各项债务,建议由省财政逐年给予消化解决。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解决镇村列编的干部职工的工资和办公费用问题,不增加新的债务负担。以后镇、村兴办农村的公益事业,应通过扶贫解困、"一事一议"等资金以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予以解决,尽量遏制镇村集体经济新的债务发生。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