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董富胜
广东是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洪水、干旱、风暴等灾害频繁,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2006年,我省接连受到5个大的台风及强热带风暴影响,部分地方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的洪涝灾害,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有119个县(市、区)、1323个镇受灾,受灾人口超过1000万人,因灾死亡227人,失踪88人,倒塌房屋17.6万间,“全倒户”近6万户,因灾停产工矿企业2.17万家,农作物受灾60.4万公顷,台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计200多亿元。
广东历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全省已经初步建成了具有抗御一定洪水能力的防洪除涝体系,为保障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从2006年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看,我省水利建设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病险水库面广量大、堤防达标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低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在工程建设上,工程设施标准偏低,防灾减灾能力不强。二是在工程管理上,社会化程度不高,重建轻管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在资金投入和筹措手段上,投融资机制不够灵活,相当部分防洪抗灾项目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而无法及时完工。
针对2006年台风造成的损失,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已经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切实贯彻省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增强水患意识,把水利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广东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搞好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省水利现代化建设。
二、加快大江大河、水库达标和城市防洪建设。要继续加强大江大河治理,加快北江大堤、西江大堤等重点堤防的达标建设和重要河段的河道整治。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逐级落实任务和责任,保证质量,争取早日完成,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建设和海堤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综合防洪能力,广州、深圳市城市防洪要达到3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各地级市城市防洪工程达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县(市、区)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三、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搞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搞好排灌系统整修、清淤,加强灌区配套、完善,维护、更新灌排设备,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效益。要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将120万亩未曾整治好的农田改造成旱涝保收的农田。要搞好国家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
四、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符合广东水利发展的投融资机制。要按事权划分和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争取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对水利保持稳定并逐年增长的投入。进一步落实水利产业政策性收入和各项水规费资金到位,按照“谁受益,谁负担”、“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原则和思路,拓展社会市场投资渠道,广纳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的作用。可以通过锁定堤围防护费补偿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对水利建设项目的支持。积极探索建立水利投资出资人制度和设立水利投资基金。通过建立分工明确的水利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和监督体制,使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尽快到位。组建水利投资(资产经营)公司,由政府授权,作为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负责水利建设的融资、投入及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以此来筹措水利建设的资金。创设水利投资基金,可以良性地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投资水利产业,真正体现“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方针,保证水利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