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广东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建议

2016-12-16 23:41:47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加快发展广东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建议

提案人:李昭淳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中央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5年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这就要求我们依法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与自然和谐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其节能环保的特点,可有效缓解当前普遍存在的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是一项重要的节能措施。然而,目前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处于落后阶段,与该产业在国内外诸多城市迅速崛起形成鲜明的反差。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实现能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成为当前我省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课题。

太阳能技术是可再生能源中发展最为成熟的一项技术,太阳能发电可成为未来的主要发电形式,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出口前景均十分广阔。从商业化的角度来考虑,太阳能光伏产业具有很好的经济性和大规模的推广性。世界各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的进程中,都强调了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责任。通常是政府科技投入先行,随后进行市场开拓,以此来推动产业化进程。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阶段性的可再生能源的具体发展目标。如德国在2003年成功完成“10万屋顶”计划的基础上,2004年对再生能源法进一步修订,确立了上网电价补贴和银行贷款激励政策,而且保证20年不变。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巴西等国家也相应制订出可再生能源目标和扶持措施。各国政府对再生能源的高度重视,打破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缓慢发展的处境,使其以30%~40%的速率迅猛发展。

我省太阳能产业是国内发展最早的省份之一。全省平均连续日照时间为2000~2200小时,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本可在再生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走在前面。然而,如今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不仅落后于德国、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江苏、上海等国内城市。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下,2006年,江苏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创造的产值超过70亿元,2007年预计可达到100亿元,成为世界太阳电池重要的制造基地。我省却因为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认识和推广还不深入,许多可采用光伏发电的项目并没有采取这项环保节能的系统。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一期工程采用的100千瓦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已算省内数一数二的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在我省创造的产值还不到10亿元。这与我省积极构建节约环保、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极不相适应。

无论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出发,还是从发展生态文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广东出发,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刻不容缓。为此,有关部门应该尽快重新审视我省的有关政策,承担起政府在依法发展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责任,加大对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扶持力度。

 

办法:

 

1、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光伏产业,在本世纪形成一个高新产业群。

2、利用广东研究机构,建立国家级研究和具有国际水准的检测机构,扶持太阳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努力将广东成为太阳能产品加工出口基地。

3、政府带头利用太阳能,在大型公共建筑上和广场推广太阳能,率先以并网发电在城市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

4、加快发展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

5、借鉴美国加州实施太阳能“百万屋顶”计划,上海“十万屋顶”计划,江苏“一万屋顶”计划等做法,制定出我省相应的“百万屋顶”计划。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