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提高欠发达地区乡镇补助标准的建议
提案人:吴世煌
全省现在60多个县级市县区的乡镇享受省财政每年30万元的经济补助。这对欠发达地区的乡镇确实解决了一定的燃眉之急。
但根据调查反映,目前,欠发达地区的乡镇,特别是粤西粤北的贫困山区乡镇经济运行还相当困难。一是历史债务重。一些乡镇拖欠的债务由于一直无法偿还,不断承受起诉并被法院封存拍卖原有物业及小企业,造成乡镇经济雪上加霜。二是社会项目负担重。计生、殡葬、维稳等社会工作费用开支大,由于经济困难,给这些重要的社会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一旦遇到弃葬尸体或群众上访等突发事件,连最起码处理经费也难以落实解决。三是正常经济运作十分艰难。如镇级政府几十个干部职工的社保费,每年起码要负责10多万,目前,还有许多乡镇都无法按正常上交。粤西一个镇,拖欠干部职工社保费70万元无法上交,造成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得不到解决,情绪波动大,欠发达地区乡镇一级政府经济进行十分艰难。为此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了解实情,按实际提高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乡镇的补助标准,以保证基层乡镇一级政府的最起码的经济运转,维护欠发达地区基层政府的正常工作。
通讯员:沈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