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有了《规则》后,委员履职有了依据,这对规范政协委员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9月28日,在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闭幕会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通过施行。
据悉,今年3月下旬,全国政协下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各级地方政协也纷纷参照出台了相关规则。为加强广东省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调动省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发挥省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凝聚力量、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政协草拟了《规则》初稿,并分送省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专委会领导、各界别委员召集人和发言人以及地市政协领导、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广泛征求意见,并提交省政协常委会议审定。
《规则》共六章三十一条,分为总则、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保障、履职管理和附则。《规则》特别提到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设立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履职信息汇总管理工作。
《规则》迅速引起了省政协委员的热议,大家认为这是广东省政协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有力举措,对于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调动委员履职主动性意义重大。各市政协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将参照《规则》出台相关规则,完善委员履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