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建立校园欺凌的防控机制

2017-09-15 19:25:2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文◎本刊记者

  去年12月上旬,一则关于北京中关村二小一位10岁学生被欺凌事件的报道在网络上迅速传播,随之引起广泛讨论。“校园欺凌”再次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当欺凌发生时,我们该怎么办?广州市“两会”期间,来自广州教育界和法律界的市政协委员就此问题展开了讨论。
  市政协委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导李振权指出,目前我国对校园欺凌尚无定义,若按外国的定义,校园欺凌至少有两个特点:以大欺小或以多欺少,而中关村二小事件实际上是一个过分的玩笑。家长将此问题扩大化了,最后受害的是两个孩子。他说:“不要以大人的眼光和角度,特别是以功利的思想去对待这件事。学校的事情还是应该让教育工作者去处理,不要把它上升到社会层面的问题。”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易红霞对此表示赞同,认为应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不要跟着网络暴力走,以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谈到教育工作者方面,市政协委员、广州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刘毅认为教育工作者需要正视自身工作的不足。“学校在对受欺凌的孩子和欺负人的孩子的心理干预、监测和校园友善方面的教育是否足够?我们要反思。”在家长方面,刘毅建议要开办家长学校,在中小学开设一系列的家长讲座,对家长进行培训,包括家长对孩子心理的关注等方面。
  市政协委员、律师郑子殷一直关注校园欺凌话题,此次广州市“两会”上,他也提交了题为《关于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制度创建平安校园的提案》。1月4日,在政协开幕大会结束后,郑子殷也来到广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协委员提供协商咨询服务的摊位前,向市教育局提出关注校园欺凌的话题。
  “校园欺凌大多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而且大多数被欺凌学生不敢声张也不懂如何求助,因此难以发现。而在众多校园欺凌事件中,由于绝大部分实施欺凌的学生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严重程度未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最终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只是寥寥可数。”郑子殷指出,学校缺乏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又或者实施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合适的惩戒、受害者没有得到合理公平的处理结果,导致事态发展没有积极的结果。
  因此,郑子殷在提案中建议加强预防教育、提高发现监测能力、明确处置责任和流程、建立校园欺凌的防控机制。“学生问题不是学校问题,而是全社会的问题。”他认为,应该明确区教育局是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责部门,由学校依据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分类处理,也要细化公安机关在预防犯罪工作中对实施校园欺凌学生和家长训诫(告诫)的责任。
  郑子殷提出,应该有一个热线,贴在每个班级的墙壁上,让孩子学会遇到校园欺凌时懂得寻求帮助。“12355”青少年服务台是个很好的选择,但其后续的配套机制也要完善,接到举报后,社工、心理辅导、法律维权等各方面都要及时介入,串联起来,形成一个从始至终的机制。
  “反校园欺凌,不单单是讲 ,我们很多时候就是没有一些体验式的东西。”郑子殷表示,目前相关组织已经跟番禺区教育局、团委合作,做一些尝试,将反校园欺凌的一些课程放在学校的体育课里,既不占其他课时,也能让孩子在玩乐中学会保护自己,目前相关课件正在制作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