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美国、德国、日本等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有利地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这给我国进一步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提供了启示。”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主委李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她列举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路径和体系为例。如美国是以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支持系统、健全的中小企业政府机构系统、积极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系统、高效的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系统构建了发展中小型企业的体系。而德国则从政策环境、财政、税收、社会服务四大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日本则是更侧重于融资方面的支持,通过建立双重担保的“信用补全制度”、市场化的融资支持和损失补偿机制、与政策目标挂钩的信用保证支持、规范化的运作和监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学习了这几个国家的经验后,李心提出了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立法,加快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针对中小企业某些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其次,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融资。如建立国有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加快建立二板市场,推出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创业板;对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之项目实施优惠政策;推进中小企业通过贷款等多种渠道间接融资;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创新方式直接融资;开展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等。李心尤其指出,要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成以政府为主体、市场化运营的非营利性的官方担保机构体系,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体系和企业互助性担保机构体系,从而扩大资金的来源渠道。
李心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自上而下、协调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体系,改变现有模式对中小企业微观经济行为的直接行政干预,创设服务型行政管理机构新模式。设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服务机构,并建立高效合理的服务体系协助中小企业,为其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促进其快速有效地调整计划以适应市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