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 实现精准养老

2018-09-05 19:32:5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文│农工党广东省委
 
  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人口“失能、高龄、空巢”的结构特征日益突出,养老问题已成为老百姓十分关注的民生大事。长期以来“医养分离”的养老模式,导致养老过程中有关医疗和长期护理的供求矛盾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资源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必须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提高养老、康复与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实现养老精准化、健康老龄化。为此建议:
  一、加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针对不同模式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根据人口结构和老年人口数,统一规划建设养老机构设施;新建小区或旧城改造中,规定开发商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发挥社保资金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尽快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设立长期护理险种,提升筹资、报销水平;将社区家庭病床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和管理范围。允许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发展多样化保险产品,发挥商业保险对养老保障的补充作用。
  三、强化街道(社区)养老功能。鼓励社区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老年人口基本情况和养老服务需求情况,指导老年人选择合适的“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发动社会资源并培育非营利组织提供老年人健康保健和生活服务,组织有余力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实现精准养老。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中等和高等职业技学院设置养老护理专业,提高养老服务专业水平。放宽多点执业限制,将医生、护士的多点执业地点放宽至养老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医疗人才问题。
  五、发挥医疗部门养老服务协作功能。由卫生部门牵头制定“医养结合”老年保健经费补偿机制,将老年疾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倡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获得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管理、定期巡诊、医疗救治等服务,多措并举缓解医疗资源短缺现状。
  六、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利用市场资源提高“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适当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允许社会组织参与部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并在税收、财政补贴、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做到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